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多久及结果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4 21:06
交通事端调停期限是多久及成果有哪些
对交通事端致伤的,调停从医治完结之日起开端;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端,对交通事端致死的,调停从规则的处理丧葬事宜时刻完毕之日起开端;对交通事端仅形成财产丢失的,调停从确认丢失之日起开端。从被告诉人接到告诉的次日开端核算,规则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终一日,期限最终一日的截止时刻,以中止事务活动的下班时刻为截止时刻。
调停中,当事方替换调停参与人,接连核算调停次数和时刻。当事人或许代理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许特殊状况不能准时参与调停,调停时限中止。
当事人在调停期限不参与调停,又不陈述公安机关或许未经公安机关赞同延期调停的,调停期满后即完结调停。
经调停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造调停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停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收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停书别离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停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造调停完结书,由调停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别离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停未达成协议或许调停书收效后任何一方不实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停,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端损害补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造调停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事端扼要案情和丢失状况;
(二)职责确定;
(三)损害补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补偿费给付方法和结案日期。交通事端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补偿金钱。
对交通事端致伤的,调停从医治完结之日起开端;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端,对交通事端致死的,调停从规则的处理丧葬事宜时刻完毕之日起开端;对交通事端仅形成财产丢失的,调停从确认丢失之日起开端。从被告诉人接到告诉的次日开端核算,规则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终一日,期限最终一日的截止时刻,以中止事务活动的下班时刻为截止时刻。
调停中,当事方替换调停参与人,接连核算调停次数和时刻。当事人或许代理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许特殊状况不能准时参与调停,调停时限中止。
当事人在调停期限不参与调停,又不陈述公安机关或许未经公安机关赞同延期调停的,调停期满后即完结调停。
经调停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造调停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停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收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停书别离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停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造调停完结书,由调停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别离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停未达成协议或许调停书收效后任何一方不实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停,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端损害补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造调停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事端扼要案情和丢失状况;
(二)职责确定;
(三)损害补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补偿费给付方法和结案日期。交通事端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补偿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