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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算机软件侵权的表现具体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1 17:35
关于计算机软件侵权的体现详细是什么?
我国的软件企业在维护本身合法权益方面依然与国外同类企业存在着较大的距离,在两个方面问题上比较突出:一是维护软件知识产权法制认识比较单薄;二是知识产权归属联系不清。乃至还有一些企业尚未将维护软件知识产权的内容归入企业管理制度之中。
计算机软件开发进程中,除获得程序代码这一终究效果外,还包含数据结构、算法、用户界面、安排结构等内容。因介于代码与软件功用之间的部分基本上仍是归于软件开发进程中的思维,而非软件的表达,故不归于维护规模。
计算机软件侵权判别的准则:“本质类似性加触摸”准则。在二者本质类似的前提下,若有依据证明被告触摸或可能触摸了软件,一般就可以确定侵权树立。其进程如下:
(1)对被控侵权软件与权利人的软件直接进行软盘内容比照或许目录、文件名比照;
(2)对两个软件的装置进程进行比照,留意装置进程中的屏幕显现是否相同;
(3)对装置后的目录以及各文件进行比照,包含比照文件名、文件长度、文件树立或修正的时刻、文件特点等表面现象;
(4)对装置后软件使用进程中的屏幕显现、功用、功用键、使用方法等进行比照;
(5)对两个软件的程序代码进行比照。
其间,最主要的是程序代码比对阶段。方针程序同一性判别仅仅软件侵权判别的根底,在方针程序相同的情况下,还需进一步判别与方针程序相对应的两个软件的源程序是否同一。假如两个软件的源程序本质类似,则可断定两个软件类似,侵权行为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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