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规定对醉酒驾车者将如何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7 16:49浙江规则醉酒驾驭一概拘留15天
我省5条铁令严惩交通违法
醉酒驾驭一概拘留15天,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处分后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本报杭州8月7日讯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赵军 方帆) 酒后驾驭、超速行进……为严厉查办严峻路途交通违法行为,活跃防备和削减路途交通事故,维护路途交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公安厅决议从今天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严峻路途交通违法行为5条常态严管办法。
铁令之一:醉酒驾驭,
一概拘留15天
依法从严查办酒后驾驭机动车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驭机动车的,一概处15日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驭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驭机动车,被处分两次以上的,撤消机动车驾驭证,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抄获的酒后驾驭机动车违法行为人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处分后,一概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铁令之二:超速50%以上,
一概撤消驾驭证
依法从严查办驾驭机动车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行进时速180公里以上、一般公路行进时速135公里以上(杭州机场快速路时速150公里以上)、城市路途行进时速105公里以上以及公路营运客车超速(一般路途超越该路段实践最高限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定时在媒体揭露曝光,依法一概予以罚款并处撤消机动车驾驭证。
铁令之三:屡次拒不受罚,
一概拘留机动车
依法从严查办有屡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及时承受处理的机动车:机动车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载,当事人经奉告后未在规则期限内承受处分的,一经抄获,一概予以拘留机动车,依法处分后放行。
铁令之四:客运违法杰出,
一概曝光整理
树立对辖区客运企业车辆的定时巡检准则:市、县两级公安交警部门定时对辖区客运企业所属营运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理,并上门催促其及时处理。执行要点安全监管运送企业发布准则,定时在媒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杰出的客运企业,并会同交通运送管理部门对其进行整理。
铁令之五:违法严峻,
一概上黑名单
树立严峻交通违法行为黑名单:有超速行进50%以上、5次(含)以上违法记载的机动车、公路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驭、闯红灯、假牌套牌、不合法改装等严峻交通违法行为的,除依法进行处分外,将机动车及驾驭人列入“要点监控车辆(驾驭人)”数据库进行要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