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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8 18:04

近几年来,跟着旧村改造、小城镇建造脚步的加速,以及国家基础设施建造用地的需求陡增,征房占地现象较为遍及,由此导致的城市市郊小产权房层出不穷。其间很大一部分是乡村乡民拆迁后以优惠价格购买的自住楼。这些小产权房中的一部分经过生意等方法被城镇居民购买。然后跟着小产权房的增值,部分卖房人在利益的唆使下,申述要求承认两边的生意合同无效,让买房人退房的现象时有发生。那么针对这种状况,怎么确认城镇居民与乡民签定的小产权房生意合同是否有用?确认合同有用性需求考量哪几个方面?本文解说购买小产权房三点注意事项,然后力保生意合同的有用性。
相关事例:
2013年,王某地点的村进行旧村改造,村委会跟王某签定了房子拆迁补偿协议。随后,王某得到了两套二居室高楼。王某自己住了一套,将别的一套出售给了城镇居民李某。2014年5月,王某与李某签定了《房子生意合同》,其间载明:王某为原房产所有人,本房产为小产权。王某地点村的村委会、村党支部两委班子表明关于乡民出售拆迁所得的小产权房不予干与。两边经洽谈,王某自愿将本套房子的所有权转让给李某,转让价格为15万元。因为本房子归于小产权房,因而,李某应恪守当地村委会的有关准则和规则。随后,王某与李某实行了该合同,房款两清。
这以后不久,该地段房价上涨,王某觉得自己房子卖亏了。所以找到李某,要求解除合同,李某不同意。两边为此发生争执,王某所以以国家制止城镇居民购买农人房子,所以他和李某签定的房子生意合同无效为由,申述至法院,要求法院承认两边签定的房子生意合同无效,判令李某返还房子。李某则以为,其时两边是自愿签定生意合同的,且都知道该房子是小产权房,因而,该合同是有用的。
城镇居民与乡民签定的小产权房生意合同是否有用?
律师点评(山西新东律师事务所卫敏):
关于城镇居民购买农人小产权房的效能问题,现在尚没有一部法令对此作出清晰的规则。鉴于这种状况,一般来说,法官在裁判此类案子时往往会归纳考虑以下几个要素:
一是当事人之间的行为是否契合民法的基本原则,即相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公序良俗;
二是两边签定的合同是否存在导致合同无效或许可吊销的景象,也便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则的景象;
三是基层组织如村委会、村党支部的定见。因为我国实施乡民自治,因而,村支两委的定见至关重要。
本案中,王某与李某签定的《房子生意合同》中清晰载明“本房产为小产权”,因而,关于这一现实,两边均明知,不存在诈骗或许严重误解的景象。两边关于生意房子一事,也是自愿进行的,且王某地点村的村委会、村党支部两委班子表明关于乡民出售拆迁所得的小产权房不予干与,也便是说,两边生意该房子的行为并未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的利益。两边在合同签定后,已各自实行了付出房子价款和交给房子的责任,该合同所约好的内容已实践实行结束。那么在此状况下,王某要求承认其与李某签定的《房子生意合同》无效,理由不充分,不该予以支撑。
小产权房因其发生和商场形状的特殊性,因而在生意过程中存在许多法令缝隙,购买小产权房尽管价格便宜,可是危险很大,因而有意向购买小产权房的购房者一定要慎之又慎,而一旦确认购买,也一定要考虑以上三点内容,力保小产权房生意合同的有用性。假如你还有什么具体问题想要咨询,能够在线咨询听讼网。咱们有专业的律师在线为你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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