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是指不具备
婚姻条件的不发生法令效力的婚姻。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方法关于成婚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则,能够把无效婚姻分为下列类型:
1.包揽及买卖婚姻。便是违背婚姻自主准则的无效婚姻。
2.早婚。即男女双方或一方
未达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
3.重婚。便是男女双方或一方违背
一夫一妻制准则的无效婚姻。
4.血亲婚。便是男女双方具有法令制止成婚的血亲联系的无效婚姻。
5.疾病婚。便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患有法令制止成婚的疾病未经治好的无效婚姻。
6.未登记婚。便是男女双方契合成婚条件,只未进行成婚登记,违背成婚程序的无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