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保管费能否扣押保管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1 00:24
咱们有时分需求对事物进行保管,关于这种状况也需求给足必定的保管费。可是有的托付人在进行保管的时分没有给保管费,那么保管人是否能够扣押保管物呢?关于这个问题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不给保管费能否扣押保管物
不给保管费是能够扣押保管物的,这一扣押是在行使留置权。
相关常识:留置权的构成条件
1、须债务人因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送合同、加工承包、行纪合同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因侵权行为占有别人的动产,不发作留置权。债务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给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置该动产的权力,债务人能够行使留置权。留置物的规模,除了留置物本身外,还包含其从物、孽息和代位物,但从物未伴随主物被留置的在外。
2、须债务已届清偿期。债务人的债务未届清偿期,其交给占有标的物的责任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可是,债务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付出才能的在外。
3、须债务的发作与该动产有牵连联系。
4、对动产的留置不违背公共利益或仁慈习俗,不与债务人的责任相冲突。合同约好不得留置的物不得留置。
存放人什么时分才能够收取保管物
依据《合同法》第376条关于保管合同中保管物收取的规则,存放人收取保管物的时刻为:
1、保管人供给服务的意图便是为了满意存放人存放物品的需求,满意随时取回物品的需求。本条第1款规则了存放人的这一权力。即不论当事人是否在保管合同中约好了保管,存放人都能够随时收取保管物。
2、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好的,保管人能够随时恳求存放人收取保管物。在现实生活中,保管仅仅物品在出产、流转、消费等环节中的时间短逗留。一般来说,保管人对保管物的保管不是没有期限的。假如当事人没有约好保管期间,保管人能够随时恳求存放人收取保管物,促进该保管行为赶快结束。
3、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有约好的,保管人应当严厉依照合同的约好履行;没有特别的事由,不得恳求存放人提早收取保管物。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则,关于没有交纳保管费的状况保管人能够扣押当事人的保管物品,这一扣押是在行使留置权。因而我们还需求了解清楚留置权的构成条件,避免形成丢失。假如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不给保管费能否扣押保管物
不给保管费是能够扣押保管物的,这一扣押是在行使留置权。
相关常识:留置权的构成条件
1、须债务人因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送合同、加工承包、行纪合同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因侵权行为占有别人的动产,不发作留置权。债务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给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置该动产的权力,债务人能够行使留置权。留置物的规模,除了留置物本身外,还包含其从物、孽息和代位物,但从物未伴随主物被留置的在外。
2、须债务已届清偿期。债务人的债务未届清偿期,其交给占有标的物的责任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可是,债务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付出才能的在外。
3、须债务的发作与该动产有牵连联系。
4、对动产的留置不违背公共利益或仁慈习俗,不与债务人的责任相冲突。合同约好不得留置的物不得留置。
存放人什么时分才能够收取保管物
依据《合同法》第376条关于保管合同中保管物收取的规则,存放人收取保管物的时刻为:
1、保管人供给服务的意图便是为了满意存放人存放物品的需求,满意随时取回物品的需求。本条第1款规则了存放人的这一权力。即不论当事人是否在保管合同中约好了保管,存放人都能够随时收取保管物。
2、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好的,保管人能够随时恳求存放人收取保管物。在现实生活中,保管仅仅物品在出产、流转、消费等环节中的时间短逗留。一般来说,保管人对保管物的保管不是没有期限的。假如当事人没有约好保管期间,保管人能够随时恳求存放人收取保管物,促进该保管行为赶快结束。
3、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有约好的,保管人应当严厉依照合同的约好履行;没有特别的事由,不得恳求存放人提早收取保管物。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则,关于没有交纳保管费的状况保管人能够扣押当事人的保管物品,这一扣押是在行使留置权。因而我们还需求了解清楚留置权的构成条件,避免形成丢失。假如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