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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3 02:48
下列危害晚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会遭到公安机关的处置:
第七十五条干与晚年人婚姻自由,对晚年人负有奉养责任、抚养责任而回绝奉养、抚养,优待晚年人或许对晚年人施行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判教育;构成违背治安办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办理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家庭成员偷盗、欺诈、争夺、侵吞、勒索、成心损毁晚年人财物,构成违背治安办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办理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凌辱、诋毁晚年人,构成违背治安办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办理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未经许可建立养老组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分责令改正;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的养老组织条件的,依法补办相关手续;逾期达不到法定条件的,责令停办并妥善安置收住的晚年人;形成危害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养老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危害晚年人人身和产业权益,或许未依照约好供给服务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有关主管部分依法给予行政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对养老组织负有办理和监督责任的部分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不按规则实行优待晚年人责任的,由有关主管部分责令改正。
第八十二条触及晚年人的工程不契合国家规则的规范或许无障碍设备所有人、办理人未尽到保护和办理责任的,由有关主管部分责令改正;形成危害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对有关单位、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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