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诈骗罪报案人已赔偿好了还会判刑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9 19:27
被欺诈的人都会去报案,结果在报案后欺诈份子也及时的将钱退还给受害者,受害者觉得欺诈分子认罪态度杰出,就会与对方达到宽和,防止对方遭到刑事处分。那么,欺诈罪报案人已补偿好了还会判刑吗?听讼网有更多常识,欢迎阅读。
欺诈罪报案人已补偿好了还会判刑吗?会。
欺诈案报案到哪里报?
一、受案
(一)公民报案,能够直接拨打各市公安局报警电话“110”,也能够直接到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刑警支队、刑警大队、辖区刑警中队或邻近派出所报案。
(二)公民到任何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都有必要当即受理,问明状况,制造笔录。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报案人进行推诿。
(三)如遇有紧急状况,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纳紧急措施,妥善处理。
(四)公安机关受理公民报案,有必要填写一致印制的《报案三联单》,并将“回执”联交于报案人,以便利查询。报案人凭回执向受案单位查询,受案单位有必要予以答复。
(五)关于确认不归于受理单位统辖的报案,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将有关报案资料移送至依法有统辖权的其它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并告诉控告人或受害人。
(六)报案人假如不肯揭露自己名字或报案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为其保密。如有需求,应当保证报案人及其亲属的安全。
二、立案
(一)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以为有犯罪事实发作,依法需求追查刑事责任,归于案子统辖规模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予以立案。依法不追查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不予立案。
(二)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议不服的,可向原决议的公安机关请求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关于人民检察院以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告诉后,应当决议立案。
关于欺诈罪报案人已补偿好之后会怎样判刑等内容,能够在线问询听讼网律师具体了解。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