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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有未遂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3 00:22
在实践生活中欺诈的行为是十分多的,而欺诈的行为体现也是十分多的,招摇撞骗是归于欺诈的行为体现之一,是指假充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欺诈的行为,那么招摇撞骗罪有没有未遂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招摇撞骗罪有未遂吗
招摇撞骗罪应属成果犯,存在未遂状况。行为犯是指施行刑法分则规则的违法构成要件的行为,无需发作特定损害成果,即可建立既遂的违法形状。这儿的“特定损害成果”,既包含实践损害成果,也包含实践的风险成果。相反,那种不只施行刑法分则规则构成要件的行为,且还必须发作特定损害成果才建立既遂的违法是成果犯。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的条文规则,没有“情节”或“数额”的要求,好像行为人只需施行法条所规则的行为,就应认定为行为犯,构成违法既遂。这种以法令条文规则区别行为犯和成果犯的观念,是对立法技能的误读,仅以法令条文对构成要件表述作为判别行为犯或成果犯是过于表面化的体现。刑法通说以为,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有两个不行短少的条件:一是假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骗得不合法利益。这儿所说的不合法利益,包含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终究会在客观要件中以损害成果的方式体现出来。所以,立法者在规制法令时,考虑到这一特色并不能以一般的“情节”、“数额”加以概括,而那种简略以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则对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之表述,就据此得出招摇撞骗罪是行为犯这个结论是值得商讨的。
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分法令》第二十四条第八项规则,假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尚不行刑事处分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许正告。这表明施行假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并非都能建立招摇撞骗罪,然后进一步阐明建立招摇撞骗罪必须有必定损害成果的发作。
违法未遂要判刑吗
违法未遂需求判刑,能够从轻或减轻处分
根据刑法规则,现已着手实施违法,因为违法分子毅力以外的原因此未达到目的的,是违法未遂。违法未遂是违法,能够对比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分。
一般情况下,行为人满意以下条件的就构成违法未遂:
1、行为人现已着手实施违法。如小偷现已潜入别人住所,正在翻箱倒柜。
2、违法未完成而停止下来。如小偷翻箱倒柜,但还没有偷到钱,就停了下来。
3、违法停止下来不是出于违法人自愿,而是因为违法人毅力以外的要素。如小偷正在翻箱倒柜时主人回来,小偷没有偷到钱就逃跑了。
事实上,所谓违法分子毅力以外的原因,是指违法分子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操控的原因,一般包含以下两方面:
1、违法分子本身方面的原因,如才能缺乏;片面知道过错等。如小偷正在翻箱倒柜时,听到门外传来动静,误以为主人归来,没有偷到钱逃跑。
2、违法分子以外的原因。一般主要有:
(1)被害人的抵挡;
(2)第三者的呈现;
(3)自然力的损坏;
(4)物质阻止,如撬不开门;时刻、地址的晦气影响等。
不论形成违法分子不能得手的详细原因是什么,只需满意上述违法未遂构成条件的,都能够以为是违法未遂,关于未遂犯,当然要负刑事责任,可是能够对比既遂犯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则,招摇撞骗罪是归于成果犯,是存在违法未遂景象的,实施了招摇撞骗的行为,未实践占有资产的,便是违法未遂。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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