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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5 16:55

房子租借合同应具有以下首要条款:(一)当事人的名字或称号及地址;(二)房子的方位、运用或建筑面积、装饰的设备;(三)房子用处(寓居或商业、工作、厂房等);(四)租借期限(不得超越二十年);(五)租金数额及付出的期限、币种、方法;(六)房子补葺职责;(七)装饰的约好;(八)转租的约好;(九)改变或解除合同的条件;(十)违约职责;(十一)租借两边的其他权力和责任;(十二)当事人约好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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