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广州外地父母可以投靠子女落户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3 14:42蔡小姐:我是广州户口,现在我爸妈仍是湖南户口,最近随我在广州寓居。因为我哥因公献身,我成了爸爸妈妈仅有的子女。请问我爸爸妈妈户口可否迁入广州跟我一同?
市公安局:若蔡小姐的爸爸妈妈,男性年纪超越60周岁、女人年纪超越55周岁,身边无子女,一切子女的常住户口均在广州市,在广州有合法居处并接连寓居的年限满2年,可请求随子女来市入户。
当寓居满两年时,蔡小姐及其爸爸妈妈,要在所属街、镇以上计生部分或原单位人事部分出具生育子女状况证明,需供给寓居期限的凭寓居证或由本市寓居地派出所(也可由街、镇一级)出具证明。此外,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到蔡小姐户口地点区域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处理户政事务的派出所)提出入户请求,填写《入户请求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供给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处理审阅。
投靠爱人、子女、爸爸妈妈落户广州条件一览
(一)投靠爱人
1.入户条件
爱人具有本市居民户口且在本市有合法居处,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其自己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1)夫妻挂号成婚满2年。
(2)男方年纪超越60周岁且女方年纪超越55周岁挂号成婚的。
(3)爱人是在本市执役的现役军人,请求人契合随军条件。
2.处理投靠爱人入户所需证明资料
(二)投靠子女
1.入户条件
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户口且在本市有合法居处,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自己及爱人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1)男性年纪超越60周岁或女人年纪超越55周岁,夫妻有一方原是本市居民户口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户口。
(2)男性年纪超越60周岁或女人年纪超越55周岁,一切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久居并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本市居民户口。
(3)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离休干部。
(4)爱人是原本市居民户口人员,因故逝世后,有本市居民户口的未成年子女需照料,且其自己没有再婚。
(三)投靠爸爸妈妈
投靠爸爸妈妈入户条件契合方针生育,爸爸妈妈有合法居处,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爸爸妈妈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1)爸爸妈妈一方或两边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爸爸妈妈入户的,继爸爸妈妈应成婚满2年以上。
(2)25周岁以下未婚、未工作的独生子女。
(3)爸爸妈妈是在本市执役的现役军人,请求人契合随军条件。
(4)父亲年纪到达60周岁且母亲年纪到达55周岁以上,爸爸妈妈亲一方或两边户口在本市,一切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爱人、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因爸爸妈妈一方或两边迁入本市时隐秘子女状况,留传在外地的2013年8月1日前出世的未成年子女请求投靠爸爸妈妈来市入户的,爸爸妈妈户口须迁入本市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