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8 10:26
【行政处分的概念】治安处分的法令规则
行政处分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背行政法规没有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详细行政行为。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介绍哈。
第十一条处理治安案件所抄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啃咬、打针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施行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自己所有的东西,应当收缴,按照规则处理。
违背治安管理所得的资产,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挂号造册,揭露拍卖或许按照国家有关规则处理,所得金钱上缴国库。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背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许减轻处分;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背治安管理的,不予处分,可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精力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许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分违背治安管理的,不予处分,可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守和医治。间歇性的精力病人在精力正常的时分违背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分。
第十四条瞎子或许又聋又哑的人违背治安管理的,能够从轻、减轻或许不予处分。
第十五条醉酒的人违背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分。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况中,对自己有风险或许对别人的人身、产业或许公共安全有要挟的,应当对其采纳保护性办法束缚至酒醒。
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别离决议,兼并履行。行政拘留处分兼并履行的,最长不超越二十日。
第十七条一起违背治安管理的,依据违背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背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效果,别离处分。
唆使、钳制、拐骗别人违背治安管理的,按照其唆使、钳制、拐骗的行为处分。
第十八条单位违背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本法的规则处分。其他法令、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则给予单位处分的,按照其规则处分。
第十九条违背治安管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减轻处分或许不予处分:
情节特别细微的;
自动消除或许减轻违法结果,并获得被侵害人体谅的;
出于别人钳制或许拐骗的;
自动投案,向公安机关照实陈说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有建功体现的。
第二十条违背治安管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从重处分:
有较严重结果的;
唆使、钳制、拐骗别人违背治安管理的;
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分的。
第二十一条违背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景象之一,按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分的,不履行行政拘留处分: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度违背治安管理的;
七十周岁以上的;
怀孕或许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违背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分。
前款规则的期限,从违背治安管理行为发作之日起核算;违背治安管理行为有接连或许持续状况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核算。
行政处分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背行政法规没有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详细行政行为。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介绍哈。
第十一条处理治安案件所抄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啃咬、打针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施行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自己所有的东西,应当收缴,按照规则处理。
违背治安管理所得的资产,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挂号造册,揭露拍卖或许按照国家有关规则处理,所得金钱上缴国库。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背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许减轻处分;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背治安管理的,不予处分,可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精力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许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分违背治安管理的,不予处分,可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守和医治。间歇性的精力病人在精力正常的时分违背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分。
第十四条瞎子或许又聋又哑的人违背治安管理的,能够从轻、减轻或许不予处分。
第十五条醉酒的人违背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分。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况中,对自己有风险或许对别人的人身、产业或许公共安全有要挟的,应当对其采纳保护性办法束缚至酒醒。
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别离决议,兼并履行。行政拘留处分兼并履行的,最长不超越二十日。
第十七条一起违背治安管理的,依据违背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背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效果,别离处分。
唆使、钳制、拐骗别人违背治安管理的,按照其唆使、钳制、拐骗的行为处分。
第十八条单位违背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本法的规则处分。其他法令、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则给予单位处分的,按照其规则处分。
第十九条违背治安管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减轻处分或许不予处分:
情节特别细微的;
自动消除或许减轻违法结果,并获得被侵害人体谅的;
出于别人钳制或许拐骗的;
自动投案,向公安机关照实陈说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有建功体现的。
第二十条违背治安管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从重处分:
有较严重结果的;
唆使、钳制、拐骗别人违背治安管理的;
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分的。
第二十一条违背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景象之一,按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分的,不履行行政拘留处分: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度违背治安管理的;
七十周岁以上的;
怀孕或许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违背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分。
前款规则的期限,从违背治安管理行为发作之日起核算;违背治安管理行为有接连或许持续状况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