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家暴能离婚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4 08:25
女人应该遭到法令的维护,法令对妇女的婚姻是进行了一些维护的,比如在妇女在哺乳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那么假如是女方在怀孕期间遭受了家庭暴力提出离婚,是否提出离婚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怀孕期间家暴能离婚吗
怀孕期间家暴能够离婚。
一、怀孕期间家庭暴力离婚能够要求损害赔偿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女方在怀孕期间、临产后一年内或间断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三)施行家庭暴力的
(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综上,假如女方在怀孕期间,遭受了家庭暴力,是能够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
二、怀孕期间能够怎样离婚
(一)协议离婚
依据《婚姻法》和《婚姻挂号管理条例》的规则,男女两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婚姻挂号机关,在乡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许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请求。男女两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请求,请求两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许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请求离婚。
2、检查。婚姻挂号机关对离婚请求依法进行严厉的检查,首要检查两边是否真实自愿,是否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日子困难的经济协助、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同意。关于契合《婚姻法》规则两边自愿离婚条件的,挂号机关应在自受理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挂号,并发给离婚证,刊出结婚证。当事人从获得离婚证时起即免除夫妻关系。
(二)诉讼离婚
关于婚姻挂号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请求,能够到法院提申述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许寓居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区域寓居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经过法院判定离婚。关于婚姻挂号机关能够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能够直接到法院申述,但两种方法只能挑选其一。
到法院申述离婚,当事人首要要向法院递送《民事诉状》(关于格局,您能够在本站“法令文书”中找到),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恳求及现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到申述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告诉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申述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子的审理。
人民法院确认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告诉当事人。
定时开庭。
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依法判定。
怀孕期间家暴能离婚吗
怀孕期间家暴能够离婚。
一、怀孕期间家庭暴力离婚能够要求损害赔偿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女方在怀孕期间、临产后一年内或间断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三)施行家庭暴力的
(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综上,假如女方在怀孕期间,遭受了家庭暴力,是能够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
二、怀孕期间能够怎样离婚
(一)协议离婚
依据《婚姻法》和《婚姻挂号管理条例》的规则,男女两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婚姻挂号机关,在乡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许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请求。男女两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请求,请求两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许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请求离婚。
2、检查。婚姻挂号机关对离婚请求依法进行严厉的检查,首要检查两边是否真实自愿,是否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日子困难的经济协助、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同意。关于契合《婚姻法》规则两边自愿离婚条件的,挂号机关应在自受理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挂号,并发给离婚证,刊出结婚证。当事人从获得离婚证时起即免除夫妻关系。
(二)诉讼离婚
关于婚姻挂号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请求,能够到法院提申述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许寓居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区域寓居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经过法院判定离婚。关于婚姻挂号机关能够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能够直接到法院申述,但两种方法只能挑选其一。
到法院申述离婚,当事人首要要向法院递送《民事诉状》(关于格局,您能够在本站“法令文书”中找到),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恳求及现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到申述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告诉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申述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子的审理。
人民法院确认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告诉当事人。
定时开庭。
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依法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