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条件和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3 12:26
拘留,是人民检察院在法定的紧迫状况下,依法暂时约束违法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办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矩》第七十六条规则,关于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违法嫌疑人,能够决议拘留:(1)违法后妄图自杀、逃跑或许在逃的;(2)有消灭、伪造依据或许串供或许的。既包含违法嫌疑人现已施行了这两种行为,也包含有依据证明违法嫌疑人或许要施行这两种行为。
拘留要遵从如下程序:
1.人民检察院拘留违法嫌疑人应首要检查拘留目标是否契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能够用其他强制办法避免社会危害性发作。拘留违法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定见,部分负责人审阅,检察长决议。
2.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议后交由公安机关履行,必要的时分,人民检察院能够帮忙公安机关履行。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则,异地履行拘留,应告诉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合作履行。
3.对违法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拘押的场所,在24小时以内,告诉被拘留人的家族或许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办,不能在24小时内告诉的,应当经检察长同意,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告诉的,应当向检察长陈述,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所谓有碍侦办,一般是指其违法同伙闻讯后,有逃跑,躲藏、消灭或伪造依据或许的;违法同伙有待查验,而未采纳相应办法的等。所谓无法告诉,是指因客观原因,如地震、水灾形成交通中止,或拘留人不讲实在名字、住址的,等等原因。人民检察院关于被拘留的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有不应当拘留的状况,应及时报请原决议的负责人同意开释,并制造吊销强制办法决议书。关于依法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的,依照规则处理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手续。需求拘捕的,依法处理有关手续。
4.拘留的改变和免除。改变或许免除拘留的条件有:(1)被拘留的人超越法定期限,又需求持续侦办的,能够改变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可是,改变时有必要一起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或许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则的条件。即对“需求拘捕而依据还不足够的”,或许“需求持续侦办,而且契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才干改变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2)违法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许违法嫌疑人托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以为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的违法嫌疑人拘押超越法定期限,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开释违法嫌疑人或许改变拘留办法的要求,人民检察院侦办部分应当在3日内检查结束。经检查以为超越法定期限的,应当提出开释违法嫌疑人或许改变拘留办法的定见,经检察长同意后,告诉公安机关履行;经检查以为未超越法定期限的,应书面答复申诉人。一起,侦办部分应当将检查成果书面告诉本院监所检察部分。
拘留要遵从如下程序:
1.人民检察院拘留违法嫌疑人应首要检查拘留目标是否契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能够用其他强制办法避免社会危害性发作。拘留违法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定见,部分负责人审阅,检察长决议。
2.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议后交由公安机关履行,必要的时分,人民检察院能够帮忙公安机关履行。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则,异地履行拘留,应告诉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合作履行。
3.对违法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拘押的场所,在24小时以内,告诉被拘留人的家族或许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办,不能在24小时内告诉的,应当经检察长同意,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告诉的,应当向检察长陈述,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所谓有碍侦办,一般是指其违法同伙闻讯后,有逃跑,躲藏、消灭或伪造依据或许的;违法同伙有待查验,而未采纳相应办法的等。所谓无法告诉,是指因客观原因,如地震、水灾形成交通中止,或拘留人不讲实在名字、住址的,等等原因。人民检察院关于被拘留的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有不应当拘留的状况,应及时报请原决议的负责人同意开释,并制造吊销强制办法决议书。关于依法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的,依照规则处理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手续。需求拘捕的,依法处理有关手续。
4.拘留的改变和免除。改变或许免除拘留的条件有:(1)被拘留的人超越法定期限,又需求持续侦办的,能够改变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可是,改变时有必要一起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或许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则的条件。即对“需求拘捕而依据还不足够的”,或许“需求持续侦办,而且契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才干改变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2)违法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许违法嫌疑人托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以为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的违法嫌疑人拘押超越法定期限,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开释违法嫌疑人或许改变拘留办法的要求,人民检察院侦办部分应当在3日内检查结束。经检查以为超越法定期限的,应当提出开释违法嫌疑人或许改变拘留办法的定见,经检察长同意后,告诉公安机关履行;经检查以为未超越法定期限的,应书面答复申诉人。一起,侦办部分应当将检查成果书面告诉本院监所检察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