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主型商品房购买需要哪些条件与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1 16:34
什么人能够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
答:依据京建发[2013]510号文件规则,依照住宅限购方针规则在本市具有购房资历的家庭能够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契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产品住宅。
什么人能够优先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
答:契合下列条件的家庭能够优先购买:
(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两边及未成年子女),其间独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二)经济适用住宅、限价产品住宅轮候家庭。
在本市具有购房资历的家庭,怎么请求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
答:在本市具有购房资历的家庭,检查和了解了自住型产品住宅公示的信息后,可在项目公示期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购房请求,并依照《关于履行本市住宅限购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京建发[2011]65号)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经济适用住宅、限价产品住宅轮候家庭请求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的,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宅/限价产品住宅请求存案告诉单》和请求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担任对购房家庭的请求资料进行初审,契合条件的,在本市自住型产品住宅资历审阅体系中填写家庭信息。
经过购房资历审阅的请求家庭,方可参与摇号,并按摇号承认的选房次序进行选房。摇号、选房进程应当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承受地址区、县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分监督。
请求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时需求提交什么资料?
答:请求购房家庭应依照《关于履行本市住宅限购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京建发[2011]65号)要求,提交有关资料进行购房资历核验: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请求表》、《购房承诺书》。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请求表》、《购房承诺书》,有用暂住证等资料。
对具有优先购买资历的经济适用住宅、限价产品住宅轮候家庭,请求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时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宅/限价产品住宅请求存案告诉单》和请求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自住型产品住宅购房资历怎么审阅?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家庭的请求资料进行初审,契合条件的,在本市自住型产品住宅资历审阅体系中填写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请求表》和《承诺书》经购房家庭签字承认后,在审阅体系中提交资历审阅请求。《家庭购房请求表》和《承诺书》一式两份,购房家庭和开发企业各留存一份。
市住宅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民政、社保、地税等部分,在20个作业日内,对购房家庭的房产、身份、户籍、婚姻、交纳社保及个税状况进行审阅。购房家庭可凭仗摇号编号、请求审阅人名字、身份证件号码,登陆市住宅城乡建设委网站查询资历审阅成果。经过购房资历审阅的请求家庭,方可参与摇号。
对审阅成果有贰言的,能够自资历审阅完结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持相关证明资料到市住宅城乡建设委请求复核。
自住型产品住宅怎么组织选房?
答:开发企业依照摇号承认的选房次序,组织购房家庭选房,并在选房之日5个作业日曾经,在出售现场和市住宅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布告,清晰选房时刻、地址、批次组织等。
选房进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承受地址区、县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分监督,并能够约请社会公众现场监督。
摇号家庭抛弃选房的,或许已完结选房的家庭抛弃购房的,由未选房的请求家庭依照摇号次序顺次递补选房。未依照选房布告要求参与选房的,视为抛弃购买该项目。
是否能够购买多套自住型产品住宅?
答:契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在挑选自住型产品住宅时可依据本身家庭住宅需求,向一个或几个自住宅项目一起提出购房请求,并参与项目的摇号、选房程序,但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产品住宅。
开发企业与购房家庭签定购房合同后,购房家庭的成员往后不得再请求购买自住型产品房;属经济适用住宅、限价产品房轮候家庭的,视同已保证。
自住型产品住宅后期怎么转让,转让后可否再次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
答:自住型产品住宅购房人获得房子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获得房子所有权证5年今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依照到时同地段产品住宅价格和该自住型产品住宅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产品住宅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
在体系申报进程中,生僻字无法输入怎么处理?
答:如有生僻字无法辨认,则以空格替代,待现场检查时,供给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怎么了解文件中“家庭”概念?
答:家庭指的是夫妻两边及未成年子女。
怎么获悉是否契合限购条件?
答:遵循《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履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力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商场调控作业的告诉》(京政办发[2011]8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履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房地产商场调控作业的告诉>精力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商场调控作业的告诉》(京政办发〔2013〕17号)文件履行。
农村户口能否能够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
答:自住宅购房资历不区别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依据京建发〔2013〕510号文件规则,依照限购方针规则在本市具有购房资历的家庭,能够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契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产品住宅。
有承租的公房在填写表格时是否填写名下有房产?
答:依据《关于履行本市住宅限购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京建发[2011]65号)文件规则,居民家庭已具有住宅包含现已完结房子产权挂号的住宅和已进行网上签约但没有完结产权挂号的住宅。
家庭成员信息改变首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家庭成员改变:如成婚、离婚、新生儿等;
成员信息改变:如名字、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发生改变等;
家庭类型改变:如非京户籍家庭落户北京等;
申报信息过错:原家庭成员信息过错需求更正的;
如有以上状况,购房家庭在申购新自住宅项目时,应按新申报家庭在网上提交购房请求,从头填写相关信息。并按企业告诉时刻,持相关资料至指定地址进行现场承认。
名字、身份证号等信息填写过错会有何结果,怎么修正?
答:在网上申购环节,填写过错可进行随时修正,从头提交。
在现场承认环节,开发商打印出《家庭购房请求表》,申购家庭应仔细核对,并签字承认。如发现过错,可在现场向开发企业提出修正请求。
在联网审阅环节,因为名字、身份证号属区别个人身份的仅有标明,是各部分审阅的要害,如填写过错,将无法经过审阅。
如需修正信息,需从头填写。参考上一问题
自住型产品房方针中规则的两类优先家庭,还区别先后次序吗?
答:依照限购方针规则在本市具有购房资历的家庭,能够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其间,契合下列条件的家庭能够优先购买:
(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两边及未成年子女),其间独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二)经济适用住宅、限价产品住宅轮候家庭。上述两类家庭平等优先,不再区别先后次序。
答:依据京建发[2013]510号文件规则,依照住宅限购方针规则在本市具有购房资历的家庭能够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契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产品住宅。
什么人能够优先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
答:契合下列条件的家庭能够优先购买:
(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两边及未成年子女),其间独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二)经济适用住宅、限价产品住宅轮候家庭。
在本市具有购房资历的家庭,怎么请求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
答:在本市具有购房资历的家庭,检查和了解了自住型产品住宅公示的信息后,可在项目公示期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购房请求,并依照《关于履行本市住宅限购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京建发[2011]65号)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经济适用住宅、限价产品住宅轮候家庭请求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的,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宅/限价产品住宅请求存案告诉单》和请求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担任对购房家庭的请求资料进行初审,契合条件的,在本市自住型产品住宅资历审阅体系中填写家庭信息。
经过购房资历审阅的请求家庭,方可参与摇号,并按摇号承认的选房次序进行选房。摇号、选房进程应当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承受地址区、县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分监督。
请求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时需求提交什么资料?
答:请求购房家庭应依照《关于履行本市住宅限购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京建发[2011]65号)要求,提交有关资料进行购房资历核验: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请求表》、《购房承诺书》。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请求表》、《购房承诺书》,有用暂住证等资料。
对具有优先购买资历的经济适用住宅、限价产品住宅轮候家庭,请求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时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宅/限价产品住宅请求存案告诉单》和请求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自住型产品住宅购房资历怎么审阅?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家庭的请求资料进行初审,契合条件的,在本市自住型产品住宅资历审阅体系中填写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请求表》和《承诺书》经购房家庭签字承认后,在审阅体系中提交资历审阅请求。《家庭购房请求表》和《承诺书》一式两份,购房家庭和开发企业各留存一份。
市住宅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民政、社保、地税等部分,在20个作业日内,对购房家庭的房产、身份、户籍、婚姻、交纳社保及个税状况进行审阅。购房家庭可凭仗摇号编号、请求审阅人名字、身份证件号码,登陆市住宅城乡建设委网站查询资历审阅成果。经过购房资历审阅的请求家庭,方可参与摇号。
对审阅成果有贰言的,能够自资历审阅完结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持相关证明资料到市住宅城乡建设委请求复核。
自住型产品住宅怎么组织选房?
答:开发企业依照摇号承认的选房次序,组织购房家庭选房,并在选房之日5个作业日曾经,在出售现场和市住宅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布告,清晰选房时刻、地址、批次组织等。
选房进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承受地址区、县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分监督,并能够约请社会公众现场监督。
摇号家庭抛弃选房的,或许已完结选房的家庭抛弃购房的,由未选房的请求家庭依照摇号次序顺次递补选房。未依照选房布告要求参与选房的,视为抛弃购买该项目。
是否能够购买多套自住型产品住宅?
答:契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在挑选自住型产品住宅时可依据本身家庭住宅需求,向一个或几个自住宅项目一起提出购房请求,并参与项目的摇号、选房程序,但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产品住宅。
开发企业与购房家庭签定购房合同后,购房家庭的成员往后不得再请求购买自住型产品房;属经济适用住宅、限价产品房轮候家庭的,视同已保证。
自住型产品住宅后期怎么转让,转让后可否再次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
答:自住型产品住宅购房人获得房子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获得房子所有权证5年今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依照到时同地段产品住宅价格和该自住型产品住宅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产品住宅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
在体系申报进程中,生僻字无法输入怎么处理?
答:如有生僻字无法辨认,则以空格替代,待现场检查时,供给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怎么了解文件中“家庭”概念?
答:家庭指的是夫妻两边及未成年子女。
怎么获悉是否契合限购条件?
答:遵循《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履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力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商场调控作业的告诉》(京政办发[2011]8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履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房地产商场调控作业的告诉>精力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商场调控作业的告诉》(京政办发〔2013〕17号)文件履行。
农村户口能否能够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
答:自住宅购房资历不区别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依据京建发〔2013〕510号文件规则,依照限购方针规则在本市具有购房资历的家庭,能够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契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产品住宅。
有承租的公房在填写表格时是否填写名下有房产?
答:依据《关于履行本市住宅限购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京建发[2011]65号)文件规则,居民家庭已具有住宅包含现已完结房子产权挂号的住宅和已进行网上签约但没有完结产权挂号的住宅。
家庭成员信息改变首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家庭成员改变:如成婚、离婚、新生儿等;
成员信息改变:如名字、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发生改变等;
家庭类型改变:如非京户籍家庭落户北京等;
申报信息过错:原家庭成员信息过错需求更正的;
如有以上状况,购房家庭在申购新自住宅项目时,应按新申报家庭在网上提交购房请求,从头填写相关信息。并按企业告诉时刻,持相关资料至指定地址进行现场承认。
名字、身份证号等信息填写过错会有何结果,怎么修正?
答:在网上申购环节,填写过错可进行随时修正,从头提交。
在现场承认环节,开发商打印出《家庭购房请求表》,申购家庭应仔细核对,并签字承认。如发现过错,可在现场向开发企业提出修正请求。
在联网审阅环节,因为名字、身份证号属区别个人身份的仅有标明,是各部分审阅的要害,如填写过错,将无法经过审阅。
如需修正信息,需从头填写。参考上一问题
自住型产品房方针中规则的两类优先家庭,还区别先后次序吗?
答:依照限购方针规则在本市具有购房资历的家庭,能够购买自住型产品住宅。其间,契合下列条件的家庭能够优先购买:
(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两边及未成年子女),其间独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二)经济适用住宅、限价产品住宅轮候家庭。上述两类家庭平等优先,不再区别先后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