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购房差价收益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6 15:46【问题】
某单位缔造一幢住宅楼,缔造本钱每平方米3000元,对本单位员工销售价为2500元,对外销售价为3500元。那么,购买这套高楼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回答】
单位贱价向员工售房的差价收益是否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要弄清楚所出售的房子是否契合公有住宅房改有关规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贱价向员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诉》(财税[2007]13号)规则:
一、根据住宅制度改革方针的有关规则,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安排在住宅制度改革期间,依照地点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则的房改本钱价格向员工出售公有住宅,员工因付出的房改本钱价格低于房子缔造本钱价格或市场价格而获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除上述第一条规则景象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法令的有关规则,单位按低于置办或缔造本钱价格出售住宅给员工,员工因此而少开销的差价部分,归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依照“薪酬、薪水所得”项目交纳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差价部分,是指员工实践付出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子的置办或缔造本钱价格差额。
三、对员工获得的上述应税所得,对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5]9号)规则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方法,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先将悉数所得数额除以12,按其商数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则的税率表确认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根据悉数所得数额、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依照税法规则核算纳税。
该单位所缔造的住宅楼既有对内销售价格又有对外销售价格,明显不是公有住宅,而是商品房,根据上述第二条规则,员工购买本单位的高楼所获得的低于3000元缔造本钱的差价收益,不享用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归于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依照上述第二条“薪酬、薪水所得”项目交纳个人所得税,并对比上述第三条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有关规则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