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9 03:32您好:
我于2015年12月初度参加工作,被某酒店接收为厨师,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作合同,试用期6个月。进入酒店上班后,该酒店为我处理了赋闲稳妥等社会稳妥。本年3月,我被确诊患有甲肝。4月1日,酒店告诉我免除劳作合同,并出具了免除劳作联系证明书,还叫我尽快到当地的公共工作服务组织处理赋闲挂号,这样每月能收取赋闲稳妥金。请问,酒店的说法对吗?
王同志:
该酒店的说法不对。缴费时刻长短,不只决议着能否享用赋闲稳妥待遇,并且还影响着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
首要,享用赋闲稳妥待遇有必要契合法定条件。《社会稳妥法》第45条规则:赋闲人员契合下列条件的,从赋闲稳妥基金中收取赋闲稳妥金:(一)赋闲前用人单位和自己现已交纳赋闲稳妥费满1年的;(二)非因自己志愿中止工作的;(三)现已进行赋闲挂号,并有求职要求的。据此,你即便到当地社会稳妥中心处理赋闲挂号,也无法收取赋闲稳妥金,由于你初度工作后4个月就被单位辞退了,明显,交纳赋闲稳妥费时刻不满1年,不契合上述规则的条件。当然,虽不能收取赋闲稳妥金,你也要尽快到公共工作服务组织处理赋闲挂号,这样可以获得工作协助,包含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组织公益性岗位等。赋闲者契合收取赋闲稳妥金条件的,应当凭赋闲挂号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处理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手续。
其次,赋闲者收取赋闲稳妥金是有期限的,最长为24个月,而并非在赋闲期间一向均能享用。《社会稳妥法》第46条规则:赋闲人员赋闲前用人单位和自己累计缴费满1年缺乏5年的,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缺乏10年的,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