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又称预售
商品房,是指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修但没有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好,由购房者交给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具有所购房子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因为购房人购买的是没有竣工的商品房,所以具有必定的危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1.预售人现已交给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预售人现已取得了该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
3.预售人投入建造的资金,依照供给预售的商品房核算,现已达到了工程建造总投资的25%以上,而且现已确认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给日期;
4.预售人现已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