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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年终结账与账务处理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0 08:09
管帐年终结账即所谓的财政年终决算,以下是从企业财政、鉴证组织和税务机关视点对企业触及所得税事项调整处理的剖析,笔者以为这种多视点的剖析,有利于正确掌握和了解相关方针的规则,防止涉税危险。
一、企业在编制年度财政管帐陈述前,应当依照下列规则,全面清查财物、核实债款:
(一)结算金钱,包含应收金钱、敷衍金钱、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款、债款单位的相应债款、债款金额是否共同;
(二)原资料、在产品、克己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共同,是否有作废丢失和积压物资等;
(三)各项出资是否存在,出资收益是否依照国家一致的管帐制度规则进行承认和计量;
(四)房子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财物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共同;
(五)在建工程的实践发作额与账面记载是否共同;
(六)需求清查、核实的其他内容。
企业经过前款规则的清查、核实,查明产业物资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共同、各项结算金钱的拖欠状况及其原因、资料物资的实践储藏状况、各项出资是否到达预期意图、固定财物的使用状况及其无缺程度等。企业清查、核实后,应当将清查、核实的成果及其处理办法向企业的董事会或许相应组织陈述,并依据国家一致的管帐制度的规则进行相应的管帐处理。
企业应当在年度中心依据具体状况,对各项产业物资和结算金钱进行要点查看、轮番清查或许定时清查企业在编制财政管帐陈述前,除应当全面清查财物、核实债款外,还应当完结下列作业:
(一)核对各管帐账簿记载与管帐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共同,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二)依照本条例规则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管帐账簿的余额和发作额,并核对各管帐账簿之间的余额;
(三)查看相关的管帐核算是否依照国家一致的管帐制度的规则进行;
(四)关于国家一致的管帐制度没有规则一致核算办法的买卖、事项,查看其是否依照管帐核算的一般准则进行承认和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五)查看是否存在因管帐过失、管帐方针改变等原因需求调整前期或许本期相关项目。
在前款规则作业中发现问题的,应当依照国家一致的管帐制度的规则进行处理。企业编制年度和半年度财政管帐陈述时,对经查实后的财物、负债有改变的,应当依照财物、负债的承认和计量规范进行承认和计量,并依照国家一致的管帐制度的规则进行相应的管帐处理。
二、不同视点的应交税额的了解
1、企业财政视点的应交税额的核算公式:财政决算后的赢利总额×规则的所得税税率=管帐本期所得税费用
2、鉴证组织审计视点的应交税额的核算公式:审定后(审计调整后)的赢利总额×规则的所得税税率=本期审定的所得税费用
3、税法视点的应交税额的核算公式:
所得税汇算清缴交税调整后的应交税所得额×规则的所得税税率=税法规则的应交税额咱们能够从上面三个核算公式能够明晰看出三者核算的口径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核算的税额有明显不同。三者存在差异的原因就是它们之间有着不同口径的调整,审计组织是在管帐赢利的基础上作了必定程度的审计调整,而汇算清缴组织和交税查看机关是在管帐赢利的基础上作相应的交税调整,然后得出了不同的应税所得,核算出不同的税额。以下就是从这三者涉税调整所秉承的准则为起点,别离举例论述。
三、企业财政年终自查涉税调整的准则和举例:
近年来,跟着《企业管帐制度》及相关管帐准则(以下简称“管帐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连续发布施行,有关管帐要素的承认和计量准则发作了一些改变;一起,国家税收方针变革过程中,依据市场经济的开展和企业的现实状况也对企业所得税法规作出了一些调整。由此,使得管帐制度及相关准则中就收益、费用和丢失的承认、计量规范与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则产生了某些差异。关于因管帐制度及相关准则就有关收益、费用或丢失的承认、计量规范与税法规则的差异,其处理准则为:企业在管帐核算时,应当依照管帐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则对各项管帐要素进行承认、计量、记载和陈述,依照管帐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则的承认、计量规范与税法不共同的,不得调整管帐账簿记载和管帐报表相关项意图金额。企业在核算当期应交所得税时,应在依照管帐制度及相关准则核算的赢利总额(即,“赢利表”中的“赢利总额”,下同)的基础上,加上(或减去)管帐制度及相关准则与税法规则就某项收益、费用或丢失承认和计量等的差异后,调整为应交税所得额,并据以核算当期应交所得税。
因为管帐与税收的意图不同,对某项收益、费用和丢失的承认、计量规范与税法的规则会存在必定的差异,但假如差异过大,会添加交税人进行交税调整的本钱。为此,经和谐,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下发了《关于履行〈企业管帐制度〉需求清晰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3]45号),对贯彻履行《企业管帐制度》需求调整的若干所得税方针作了进一步清晰。关于履行《企业管帐制度》和相关管帐准则问题回答(三)就企业履行管帐制度及相关准则,并结合国税发[2003]45号文件中触及的有关问题,对承受捐献、对外捐献、出售退回、提取和转回的准备金、发作永久性和实质性危害等买卖或事项的管帐处理与税法规则的差异所触及的企业所得税交税调整事宜作了具体的回答。
该规则适用于履行《企业管帐制度》及相关准则的企业所触及上述买卖或事项的管帐处理及相关交税调整;关于未履行《企业管帐制度》和相关准则的企业,在触及本问题回答中相关事项的管帐处理及交税调整时,应对比本问题回答的规则处理。
企业对触及到问题回答(三)中的有关买卖或事项,应按《企业管帐制度》及相关准则和本问题回答中规则的准则承认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金额。假如陈述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发作于陈述年度财政陈述同意报出日之前,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触及的需调整陈述年度所得税费用的,应经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管帐核算并调整陈述年度管帐报表相关项目;假如陈述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发作于陈述年度财政陈述同意报出日之后,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触及的需调整陈述年度所得税费用的,应经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并相应调整本年度管帐报表相关项意图年头数。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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