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医疗广告审批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9 04:51一、法律依据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二、受理规模
县内各级、各类合法对外医疗组织。
三、处理程序
(1)收取空白医疗广告证明表;
(2)医疗组织按要求填写证明表一式六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一起提交以下证明资料:
①《医疗组织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6份;
② 从业人员《医生资格证书》、《医生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6份;
③有关治疗办法、设备等技术资料6份。
(3)受理后经开始检查后,将检查定见及所要求供给资料逐级上报至省卫生厅医政处,由医政处检查广告内容,符合规定的,出具《医疗广告证明》,中医医疗广告由省中医药局批阅。
四、受理组织
连平县卫生局医政股,工作电话:0762-432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