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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行政处罚依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7 04:28
(一)出产、运营假、劣种子1、行政处罚品种:责令中止出产、运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撤消种子出产许可证、种子运营许可证,罚款。2、行政处罚主体:新泰市农业局。3、施行行政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别离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作业;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别离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作业。”第五十九条:“违背本法规则,出产、运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许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中止出产、运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撤消种子出产许可证、种子运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获得种子出产(运营)许可证或许假造、变造、生意、租赁种子出产(运营)许可证,或许未依照种子出产(运营)许可证的规则出产(运营)种子。1、行政处罚品种: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罚款,撤消种子出产许可证或许种子运营许可证。  2、行政处罚主体:新泰市农业局。3、施行行政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能够撤消违法行为人的种子出产许可证或许种子运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获得种子出产许可证或许假造、变造、生意、租赁种子出产许可证,或许未依照种子出产许可证的规则出产种子;(2)未获得种子运营许可证或许假造、变造、生意、租赁种子运营许可证,或许未依照种子运营许可证的规则运营种子。”(三)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出售的;从境外引入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实验的收成物在国内作产品种子出售的;未经同意私自收集或许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1、行政处罚品种: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罚款。2、行政处罚主体:新泰市农业局。3、施行行政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出售的;(二)从境外引入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实验的收成物在国内作产品种子出售的;(三)未经同意私自收集或许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四)运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运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许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则的;假造、涂抹标签或许实验、查验数据的;未按规则制造、保存种子出产、运营档案的;种子运营者在异地建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则存案的1、行政处罚品种:罚款。2、行政处罚主体:新泰市农业局。3、施行行政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许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运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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