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辞职后住房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4 17:57咱们知道,安徽是我国的一个省份,在安徽作业的,用人单位可认为员工购买住宅公积金。公积金的提取有必定的条件,那么,安徽辞职后住宅公积金能取出来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安徽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以提取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
3,离休、退休的;
4,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5,出境久居的;
6,归还自住住宅贷款本息的;
7,房租开销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8,日子困难,正在收取乡镇最低日子保证金的;
9,遇到突发事件,构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
10,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的;
11,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关于离任人员来讲,只需契合“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免除劳作合同联系的”的条件即有条件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
住宅公积金的界说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寓意:
(1)住宅公积金只在乡镇树立,乡村不树立住宅公积金准则。
(2)只要在职员工才树立住宅公积金准则。无作业的乡镇居民、离退休员工不实施住宅公积金准则。
(3)住宅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员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员工个人缴存。员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同时缴存到住宅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宅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宅公积金准则一经树立,员工在职期间有必要不间断地按规则缴存,除员工离退休或发作《住宅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则的其他景象外,不得间断和中止。表现了住宅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宅公积金是员工按规则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宅消费开销的个人住宅储金,具有两个特征:堆集性和专用性。
住宅公积金性质
(1)保证性,树立员工住宅公积金准则,为员工较快、较好地处理住宅问题供给了保证;
(2)合作性,树立住宅公积金准则可以有效地树立和构成有房员工协助无房员工的机制和途径,而住宅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员工供给了协助,表现了员工住宅公积金的合作性;
(3)长期性,每一个乡镇在职员工自参加作业之日起至退休或许停止劳作联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有必要交纳个人住宅公积金;员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则为员工补助缴存住宅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