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3 06:45
近几年,劳作争议中触及经济补偿金问题的份额畸重,不少人对经济补偿金的计发问题存在争议。以下笔者将经济补偿金计发问题中争议较多之处加以概括,以供所需时参阅。
一、企业什么情况下能够不付出经济补偿金?
回答:依照现行规则,劳作者辞去职务、私行离任、用人单位根据《劳作法》第25条解雇和劳作合同停止(当地有特别规则的在外)等情况下,企业能够不付出经济补偿金。
二、企业什么情况需求付出经济补偿金?
回答:依照现行规则,用人单位违法免除劳作合同或许依照《劳作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则免除劳作联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给予经济补偿。详细包含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免除劳作合同的;
(2)经劳作合同当事人洽谈一致,由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早免除现实劳作联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钳制或许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手法逼迫劳作的,或许用人单位未依照劳作合同约好付出劳作报酬或许供给劳作条件的,导致劳作者辞去职务的;
(5)用人单位未依照劳作合同约好付出劳作报酬或许供给劳作条件的,导致劳作者辞去职务的;
(6)用人单位拒不付出加班加点薪酬或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标准付出劳作者薪酬的;
(7)劳作者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经劳作鉴定委员会承认不能从事原作业、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
排的作业而免除劳作合同的;
(8)劳作者不能担任作业,经过培训或许调整作业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由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
(9)劳作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作严重改变,致使原劳作合同无法实行,经当事人洽谈不能就改变劳作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理期间或许出产经营情况发作严重困难有必要裁减人员而免除劳作合同的;
(11)劳作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许闭幕的;
(12)劳作合同停止,当地有特别规则需求付出经济补偿金的。
三、企业什么景象下需求付出额定经济补偿金?
回答:依照劳作部《违背和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0条规则: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后,未按规则给予劳作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付出额定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补偿金与日子补助费有何差异?
回答:劳办发(1995)50号文指出:《外商投资企业劳作管理规则》(劳部发〔1994〕246号)所指的“日子补助费”是《劳作法》第28条所指经济补偿的详细化,与《违背和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劳部发〔1994〕481号)所指的“经济补偿金”是同一概念。
五、经济补偿金以何为核算基数?
回答:劳作部《违背和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劳部发(1994)481号) 第11条规则:经济补偿金的薪酬核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出产情况下劳作者免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薪酬。
劳作部《关于贯彻执行〈劳作法〉若干问题的定见》(劳部发309号)第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薪酬总额组成的规则》第4条明确规则,薪酬包含计时薪酬、计件薪酬、奖金、补助和补助、加班加点薪酬、特别情况下付出的薪酬。国家统计局《〈关于薪酬总额组成的规则〉若干详细规模的解说》第3条第2项明确规则,补助包含日子补助和住房补助。
六、哪些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规模?
回答:劳作者的以下劳作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规模:
(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日子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助等;
(2)劳作保护费用,如作业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一、企业什么情况下能够不付出经济补偿金?
回答:依照现行规则,劳作者辞去职务、私行离任、用人单位根据《劳作法》第25条解雇和劳作合同停止(当地有特别规则的在外)等情况下,企业能够不付出经济补偿金。
二、企业什么情况需求付出经济补偿金?
回答:依照现行规则,用人单位违法免除劳作合同或许依照《劳作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则免除劳作联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给予经济补偿。详细包含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免除劳作合同的;
(2)经劳作合同当事人洽谈一致,由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早免除现实劳作联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钳制或许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手法逼迫劳作的,或许用人单位未依照劳作合同约好付出劳作报酬或许供给劳作条件的,导致劳作者辞去职务的;
(5)用人单位未依照劳作合同约好付出劳作报酬或许供给劳作条件的,导致劳作者辞去职务的;
(6)用人单位拒不付出加班加点薪酬或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标准付出劳作者薪酬的;
(7)劳作者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经劳作鉴定委员会承认不能从事原作业、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
排的作业而免除劳作合同的;
(8)劳作者不能担任作业,经过培训或许调整作业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由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
(9)劳作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作严重改变,致使原劳作合同无法实行,经当事人洽谈不能就改变劳作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理期间或许出产经营情况发作严重困难有必要裁减人员而免除劳作合同的;
(11)劳作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许闭幕的;
(12)劳作合同停止,当地有特别规则需求付出经济补偿金的。
三、企业什么景象下需求付出额定经济补偿金?
回答:依照劳作部《违背和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0条规则: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后,未按规则给予劳作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付出额定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补偿金与日子补助费有何差异?
回答:劳办发(1995)50号文指出:《外商投资企业劳作管理规则》(劳部发〔1994〕246号)所指的“日子补助费”是《劳作法》第28条所指经济补偿的详细化,与《违背和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劳部发〔1994〕481号)所指的“经济补偿金”是同一概念。
五、经济补偿金以何为核算基数?
回答:劳作部《违背和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劳部发(1994)481号) 第11条规则:经济补偿金的薪酬核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出产情况下劳作者免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薪酬。
劳作部《关于贯彻执行〈劳作法〉若干问题的定见》(劳部发309号)第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薪酬总额组成的规则》第4条明确规则,薪酬包含计时薪酬、计件薪酬、奖金、补助和补助、加班加点薪酬、特别情况下付出的薪酬。国家统计局《〈关于薪酬总额组成的规则〉若干详细规模的解说》第3条第2项明确规则,补助包含日子补助和住房补助。
六、哪些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规模?
回答:劳作者的以下劳作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规模:
(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日子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助等;
(2)劳作保护费用,如作业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