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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中专家成员应该回避的情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6 02:25
《
医疗事故
处理法令》
第二十六条专家判定组成员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逃避,当事人也能够以口头或许书面的方法请求其逃避:
(一)是医疗
事故
争议当事人或许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联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联系,或许影响公平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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