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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和中集恩怨难了 外企首次起诉破产清算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7 21:06
    
我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教授李曙光对《华夏时报》记者表明,新的《破产法》于2007年6月份正式开端施行,而新的《破产法》中没有“清算组”一词,而是称为“办理人”。而此案正是发生在新旧《破产法》的联接之间,关于发生在新旧法联接之间的破产纠纷案子,会由一些联接之间的相应法令来处理。
中集集团在江苏扬州工业扩张引发的官司近来步步晋级。据了解,瑞银集团旗下瑞华出资控股公司(下称瑞华)申述中集三个子公司的案子将于本年8月中旬开庭审理,瑞华和中集集团方面的恩怨怎么收场值得重视。
7月18日,瑞华申述扬州通运集装箱有限公司(下称通运)破产清算组的案子在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该案是新《破产法》正式施行后榜首例大型外资出资集团申述企业破产清算组的事例,对促进国内企业标准破产有着深远含义;而此案不管成果怎么,对长期以来在必定程度上依托保管、租借、吞并形式进行扩张的中集集团都是严峻应战。
瑞华和中集的恩怨
一个是世界大型财团,一个是我国集装箱职业霸主,瑞华和中集集团原本应该是是非分明,但由于通运这家公司,让二者堕入诉讼漩涡。
2005年11月瑞华从信达财物办理公司手里买到江苏省一个约8亿元的不良财物包,其间通运债务4亿元、通利1亿多元,成为通运、通利最大债务人。其时通运财物现已被中集租借,通利被中集保管运营。
瑞华是通运的最大债务人,中集集团方面则是通运的保管租借方。上一年10月,通运被宣告破产时,瑞华以中集集团等相关方保管租借通运,搬运通运主营财物而导致通运破产为由将中集集团母公司等三家相关方告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运被宣告破产后,其持有的扬州通利集装箱有限公司51%的股权被转让给中集集团相关企业,瑞华以为,通运清算组处置通运股权不符合法令程序,危害了债务人利益,于本年6月8日将清算组申述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知情人士通知《华夏时报》记者,其实在通运清算组拍卖通运破产产业时卖产业和买产业的是一家。他说:“清算组是通运公司的上级,便是破产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破产企业的控股股东是中集,买也是中集部属公司买的,生意是一家。”
本年1月12日,瑞华就将中集集团母公司等三家相关方告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瑞华在申述书称,中集系几家公司通过操控通运,通过一系列不正当相关买卖搬运通运主营财物,导致其债务人通运被宣告破产,严峻危害了债务人的权益,要求被告补偿经济损失3.1亿元。6月8日瑞华将清算组申述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清算组违法?
记者在拿到的申述书上看到,瑞华的首要诉讼恳求是:恳求法院承认被告拍卖通运产业的行为无效。
瑞华的托付律师祝阳对《华夏时报》记者表明,他们以为,一、被告擅自处理典当产业,侵略原告依法享有的别除权。二、被告未经瑞华会议通过擅自处理破产产业,严峻违背法定程序。他说:“它(通运破产清算组)不通过咱们(债务人会议)的赞同就(把破产产业和典当产业)卖了,就存在低卖或贱卖的状况,这样债务人的利益肯定是会遭到危害的。”
记者通过多方查询终究了解到,通运与我国银行(3.49,-0.02,-0.57%)扬州分行(以下简称扬州中行)先后签订了4份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别离为:2002110523、98111037、011110910、011111216号。通运公司承认,到2003年12月20 日,合计欠扬州中行借款本金4500万美元。
为确保通运公司按期实行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归还责任,通运公司与扬州中行别离签订了典当合同,将诉讼中触及的产业和权利典当给了债务人。2004年6月25日,我国银行将该部分债务划拨到信达财物办理公司,2005年11月瑞华从信达财物办理公司手中买到这个财物包,瑞华依法成为上述典当物的典当权人,对上述典当物享有典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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