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钻戒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4 23:16
一、根本案情
二、案子焦点
第一种定见以为,成婚钻戒是在婚后购买,归于夫妻共同产业,应当按夫妻共同产业切割。
第二种定见以为,钻戒是刘某的个人产业,刘某享有钻戒的一切权。
三、法理剖析
我国《婚姻法》规则,夫妻共同产业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
一方或两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薪酬、奖金、补贴、福利;
用劳动报酬增加的产业;
从事出产、运营所得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因承继得到的产业,但遗言确认指明归一方一切的在外;
因赠与得到的产业,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一切的在外;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产业,如夫妻一方偶尔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一起,我国《婚姻法》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
一方的婚前产业;
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
遗言或赠予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
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四、法院判定
尽管钻戒是涂某在婚后购买,但是在成婚后仅归刘某个人运用,应当确定为刘某专用的日子用品,归刘某个人一切。退一步说,即便不确定钻戒为刘某个人专用的日子用品,涂某给刘某钻戒的行为也应视为对刘某的独自赠予,该赠予合法有用。
所以钻戒不归于夫妻共同产业,应当视为刘某的个人产业,归刘某一切。
二、案子焦点
第一种定见以为,成婚钻戒是在婚后购买,归于夫妻共同产业,应当按夫妻共同产业切割。
第二种定见以为,钻戒是刘某的个人产业,刘某享有钻戒的一切权。
三、法理剖析
我国《婚姻法》规则,夫妻共同产业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
一方或两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薪酬、奖金、补贴、福利;
用劳动报酬增加的产业;
从事出产、运营所得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因承继得到的产业,但遗言确认指明归一方一切的在外;
因赠与得到的产业,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一切的在外;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产业,如夫妻一方偶尔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一起,我国《婚姻法》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
一方的婚前产业;
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
遗言或赠予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
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四、法院判定
尽管钻戒是涂某在婚后购买,但是在成婚后仅归刘某个人运用,应当确定为刘某专用的日子用品,归刘某个人一切。退一步说,即便不确定钻戒为刘某个人专用的日子用品,涂某给刘某钻戒的行为也应视为对刘某的独自赠予,该赠予合法有用。
所以钻戒不归于夫妻共同产业,应当视为刘某的个人产业,归刘某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