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刑事诉讼代理人和监护人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4 11:03
监护人一般是自己的爸爸妈妈,要是自己成年后,那么自己的监护人便是自己了,诉讼署理人是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活动的人,那么这两个的详细差异是怎么的呢。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令知识,期望对你有协助。
诉讼署理人
诉讼署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令规则内或许当事人颁发的权限范围内署理施行诉讼行为,承受诉讼行为的人。
诉讼署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以被署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署理的意图在于维护被署理人的合法权益,因而只能以被署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署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署理人。在诉讼中,假如诉讼署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署理人的资历。
3.在署理权限内施行诉讼行为。诉讼署理人的署理权限,来源于法令规则或当事人的授权。但凡逾越署理权所施行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发生诉讼法上的作用。
4.诉讼署理的法令结果由被署理人承当。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署理两边当事人。在诉讼中,两边当事人的利益是敌对的。一起为两边当事人的署理人,可能会危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监护人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约束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产业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维护职责的人。监护人有必要具有彻底行为能力,并依法令规则发生。
监护监护人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约束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产业和其它全部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维护职责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峻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则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状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含、成年子女、爱人、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尽管与近亲属不同,没有有必要担任监护人的法令上的职责,可是,有些是自愿承当监护职责的,经所在单位或许居委会、村委会赞同,能够担任监护人。
假如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担任,由所在单位或许居委会、村委会或许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以上便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答复,监护人和诉讼署理人是有一些差异的,他们的概念在上文中现已解说了,监护人在自己未成年的时分是自己的爸爸妈妈,不仅仅是爸爸妈妈还能够是自己的爷爷奶奶还能够是指定的人。若还有疑问你能够咨询听讼网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