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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3 03:31
在司法实践中工商管部分是我国处理工商违法违规的首要担任部分,例如无牌无证运营、超范围运营、制假售假等的违法行为,处理这些违法行为的时分假如有违法所得的要进行没收,那么行政处罚案子违法所得确定方法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行政处罚案子违法所得确定方法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子违法所得确定方法》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出产、出售产品或许供给服务所取得的悉数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运营活动的恰当的合理开销,为违法所得。
本方法有特别规则的在外。
第三条 违法出产产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出产产品的悉数出售收入扣除出产产品的原资料购进价款核算。
第四条 违法出售产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出售产品的出售收入扣除所售产品的购进价款核算。
第五条 违法供给服务的违法所得按违法供给服务的悉数收入扣除该项服务中所运用产品的购进价款核算。
第六条 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为违法行为供给便当条件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悉数收入核算。
第七条 违法承包的案子,承包人供给资料的,依照本方法第三条核算违法所得;定做人供给资料的,违法所得按本方法第五条核算。
第八条 在传销违法活动中,拉人头、骗得入门费式传销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悉数收入核算;团队计酬式传销的违法所得,出售自产产品的,按违法出售产品的收入扣除出产产品的原资料购进价款核算;出售非自产产品的,按违法出售产品的收入扣除所售产品的购进价款核算。
第九条 在违法所得确守时,对当事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根据法令、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则现已开销的税费,应予扣除。
二、关于商标侵权案子中不合法运营额核算问题
在商标侵权案子中,侵权人所运营的悉数侵权产品(已出售的及库存的)均应核算不合法运营额。关于出产、加工商标侵权产品的其不合法运营额为其侵权产品的出售收入与库存侵权产品的实际本钱之和;关于侵权人的原因导致实际本钱难以承认的,视其库存产品的数量与该产品的出售单价之乘积为实际本钱;没有出售单价的,视其库存产品的数量与被侵权人的同种产品的出售单价的乘积,为库存产品的实际本钱。关于经销商标侵权产品的,其不合法运营额为其所经销的侵权产品的出售收入与库存侵权产品的购买金额之和;购买金额难以承认的,以其库存产品的数量与被侵权人的同种产品的出售单价的乘积为库存产品的购买金额;关于侵权产品的本钱或购买金额高于出售收入的,其不合法运营额则为该产品的本钱或购买金额。
关于商标侵权案子罚款金额核算方法问题的批复
1、加工企业展开来料加工事务所获加工费,相当于产品运营者的出售收入,不应计为所获赢利,而应计为运营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所指所获赢利,一般是指出售收入减去本钱以及已交纳的税金。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投机倒把违法违章案子不合法所得核算方法问题的告诉》〔工商检字(1989)第336号〕,仅对投机倒把违法违章案子不合法所得的核算方法做了规则,并未触及商标侵权案子中的运营额或赢利的核算方法。因为案子性质的不同,该告诉所规则的不合法所得的核算方法,不适用于商标侵权案子中的不合法所获赢利或不合法运营额的核算。
侵略别人商标专用权,所获赢利等于出售收入减去出售本钱减去已交税金。对出产、加工商标侵权产品的,其不合法运营额为其侵权产品的出售收入与库存侵权产品的实际本钱之和。
关于侵权人原因导致实际本钱难以承认的,视其库存产品的数量与该产品的出售单价之积为实际本钱;没有出售单价的,视其库存产品的数量与被侵权人的同种产品的出售单价的乘积,为库存产品的实际本钱。
本钱或购买金额高于出售收入的,其不合法运营额则为该产品的本钱或购买金额。
来料加工企业加工费相当于出售收入即运营额。
上述便是小编对“行政处罚案子违法所得确定方法”问题进行的回答,违法所得的景象有许多,以当事人违法出产、出售产品或许供给服务所取得的悉数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运营活动的恰当的合理开销,为违法所得。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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