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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交通事故死亡火化规定是如何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1 03:09
交通事故的结果非常可怕,应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作。一些人由于忽略或是不恪守交通规则,就会导致交通事故,严峻的会导致别人逝世。那么交通事故逝世火化规则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交通事故逝世火化规则
法令关于是否火化后才干要求补偿没有特别清晰的规则,可是实践中单个法院会要求供给火化证明,才干要求丧葬费,由于没有火化,丧葬费没有实践发作,不能要求。但大部分法院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则》第四十一条 交通事故形成人员逝世的,由急救、医疗机构或许法医出具逝世证明。尸身应当寄存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许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查验尸身不得在大众场合进行。解剖尸身需征得其亲属的赞同。查验完成后,应当告诉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处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赞同,由公安机关处理尸身,逾期寄存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当。
对未闻名尸身,由法医提取人身辨认检材、收集其他相关信息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填写《未闻名尸身信息登记表》,报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有关部分。
核对出未闻名尸身身份的,告诉其亲属或许单位招领并处理交通事故。经核对无法承认身份的,应当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十日仍无人招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负责人赞同处理尸身。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标准》第五十三条 对未闻名尸身,由法医提取人身辨认检材,收集其他相关信息后,填写“未闻名尸身信息登记表”,报地(市)级公安机关刑事侦办部分。七日内无人招领未闻名尸身或身份无法确认的,应当及时在地(市)级报纸上刊登启事。从启事刊登之日起十日后无人招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负责人赞同,由公安机关处理尸身。对未闻名尸身的骨灰寄存一年,寄存证留档备检。一年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告诉殡葬部分处理骨灰。
交通事故导致人逝世的,由急救、医疗机构或许法医出具逝世证明。查验尸身不得在大众场合进行。解剖尸身需征得其亲属的赞同。查验完成后,应当告诉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处理丧葬事宜。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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