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为及法律责任承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6 10:21行政不作为简略来说指的便是政府机关应该实行的职责却不乐意去实行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或许贵危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对政府工作展开也是有必定的影响。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有关行政不作为及法令职责承当的相关内容。以供我们阅览,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行政不作为违法的特征
关于什么是行政不作为违法,理论界的观念大多迥然不同。有观念以为,不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其他行政公事安排或行政公事人员负有法定的作为职责却违背该规则而不实行作为职责的行为。还有的以为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及其行政人员有活跃施行法定行政职责的职责,而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笔者以为,行政不作为违法是行政机关有活跃施行法定行政作为的职责,而消极地没有或没有全面实行,然后危害了公民、法人、其他安排或许国家合法权益的状况。
它有必要具有以下三个要件:一行政机关依法具有特定的行政作为职责;二行政机关在客观上采纳了不作为的方法,没有或没有全面实行作为职责;三行政不作为行为具有必定的社会危害性,危害了公民、法人、其他安排或许国家的合法权益。比方一位日子困难者,契合并需求取得国家物质协助,有关民政部门对其请求久拖不批;一位受害者,遭到了恫吓,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维护,公安机关没有及时采纳维护措施,等等。
关于什么样的行政行为为行政不作为违法,能够从行政不作为违法的特征——外部特征和内涵性质进行确定。
首要,从外部特征看,衡量规范是行政机关有没有超越法定期间、无法定期间的超越60日或许合理期间而不实行法定职责,有的便是行政不作为违法,反之,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就应属作为违法。
其次,从内涵性质看,行政不作为违法应具有以下三个根本性质:
1、行政不作为违法是单独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实行或许延迟实行法定职责无需征得相对人的赞同或认可,只是取决于行政机关单独的意思表明即可。
2、行政不作为违法是非要式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实行或许延迟实行法定职责不受法定方式的拘谨,只需行政机关在本质上没有或没有全面实行作为职责即构成行政不作为违法。
3、从有必要实行法定职责而言,行政不作为违法是受羁束的行政行为,由于行政机关的作为职责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不能抛弃、推诿,没有自在裁量的权利。
二、行政不作为违法的表现方法
行政不作为违法的表现方式能够从《》的规则看出。《行政诉讼法》在第11条第4、5、6项列举了三种表现方式,包含回绝颁布、回绝实行、不予答复和没有依法发给。
回绝颁布是指行政机关书面或口头清晰表明不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颁布。回绝实行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请求作出清晰的否定的答复。不予答复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或在无法定期限的状况下显着超出合理期限,对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请求不做任何回绝或赞同的意思表明。没有依法发给是指回绝发给或未依规则的规模、目标、规范、数额、时限等发给。只需行政机关在应请求要求为法定的活跃职责时,有上述表现的,均属行政不作为违法。
有观念以为,回绝颁布、回绝实行从程序上来说,其对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请求现已作出了否定的答复,是活跃的作为,不构成行政不作为违法,笔者不敢苟同。由于,尽管从程序上来说回绝颁布、回绝实行是一种作为,可是从实体内容上来说回绝颁布、回绝实行显然是一种不作为,不能以其外在表现方式的作为而掩盖其不作为的本质地点,何况回绝颁布、回绝实行的终究状况仍是不作为,所以回绝颁布、回绝实行仍应划入行政不作为违法领域。
实际中,行政不作为违法的表现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怎么确定一个详细行政违法行为的表现方法到底是作为仍是不作为呢?可采用排除法,只是剖析该违法行为的外在表现是不是作为,假如不构成作为即为不作为。
三、行政不作为违法的法令职责
行政不作为违法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公民、法人、其他安排或许国家的合法权益遭到不妥危害,具有社会危害性。在通常状况下,社会危害性与法令职责是密不可分的。那么,行政机关对其不作为违法发生的社会危害应承当哪些法令职责呢?
依据法令规则,行政主体承当法令职责的品种有11种:1、宣布无效;2、吊销违法;3、重作行为;4、批改违法;5、实行职责;6、承认错误、赔礼道歉;7、恢复名誉、消除影响;8、返还权益;9、恢复原状;10、行政补偿;11、被通报批评。对行政不作为违法行为应追查的首要法令职责是责令行政主体期限实行职责,这在我国立法中也有表现,如《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2项规则“被请求人不实行法定职责的,决议其在必定期限内实行”,《行政诉讼法》第50条第3项规则“被告不实行或延迟实行法定职责的,判定其在必定期限内实行”。但在实践中应视详细状况有挑选地加以建议和确定。
由于行政主体通常是安排,其行政行为有必要经过行政人来施行,在追查法令职责时,有必要正确区分行政主体与行政人的法令职责。对外部来说只要行政主体才是理直气壮的律职责主体,由于行政人是以行政主体的名义对外进行行政活动的,行政人的职务行为应视为行政主体的行为。作为行政人的法令职责不是不追查,而是先由行政主体对外承当,再由行政主体对有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内部职责追查,
法令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则“行政机关或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形成危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许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地点的行政机关担任补偿。行政机关补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当部分或许悉数补偿费用”;《国家补偿法》第14条规则“补偿职责机关补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当部分或许悉数补偿费用。对有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的职责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经过上文的描绘,行政不作为是指违背应实行相关职责却回绝实行的状况。关于这种状况法令会按照相关法令对此类胶葛事情作出判决,由该行政机关作出详细行为。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的内容。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