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30 20:33
个人独资企业的建立条件
1.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解说:出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能作为出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称号中不得运用“有限”、“有限职责”或许“公司”字样。
3.出资人能够个人产业出资,也能够家庭共有产业作为个人出资。
解说1:个人独资企业能够用钱银出资,也能够用什物、土地运用权(不是土地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许其他产业权利出资。但不能用“劳务”出资。
解说2:假如出资人在请求企业建立登记时,清晰以“个人产业”出资的,仅以“个人产业”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职责;清晰以“家庭共有产业”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产业”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职责,但不能用“家庭其他成员的产业”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职责。
解说3:假如出资人在请求企业建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产业”出资的,应当在请求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产业”出资。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规章”,“最低注册资本”的法定要求。
1.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解说:出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能作为出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称号中不得运用“有限”、“有限职责”或许“公司”字样。
3.出资人能够个人产业出资,也能够家庭共有产业作为个人出资。
解说1:个人独资企业能够用钱银出资,也能够用什物、土地运用权(不是土地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许其他产业权利出资。但不能用“劳务”出资。
解说2:假如出资人在请求企业建立登记时,清晰以“个人产业”出资的,仅以“个人产业”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职责;清晰以“家庭共有产业”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产业”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职责,但不能用“家庭其他成员的产业”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职责。
解说3:假如出资人在请求企业建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产业”出资的,应当在请求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产业”出资。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规章”,“最低注册资本”的法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