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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款提留比例超过政策规定,属于非法截留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7 20:27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则,对土地进行征收时,被征收人是有经济补偿的,土地征收补偿的规范,一般由征地计划确认,但不得低于法令的规则,那么土地补偿款提留份额超越方针规则是不是归于不合法截留?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土地补偿款提留份额超越方针规则,归于不合法截留吗
土地征收补偿款提留超出当当地针的份额时,是归于违法的行为,乡民能够向土地征收管理部分反映情况,要求分配被截留的补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确认后,有关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布告,并听取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人的定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出入情况向本团体经济安排的成员发布,承受监督。
制止侵吞、移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七十九条 侵吞、移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征地补偿安顿中哪些内容要听证
1.拟定或许修正区域性征地补偿规范的听证。区域性征地补偿规范,是指当地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当地性土地管理法规规则的规范确认的某一区域的征地补偿规范。由于《土地管理法》只对征用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规范做了规则,一起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规范,确认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规范,确认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规范。在实践中,依据《土地管理法》的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拟定当地性土地管理法规中,基本上确立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地补偿规范。而区域性征地补偿规范,是针对某一相对详细的区域确认的补偿规范,直接关系到该区域内广阔农人的切身利益。因而,在拟定或许修正时,应当举办听证。拟定或许修正区域性征地补偿规范的听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分安排;当地性法规授权市、县政府拟定区域性征地补偿规范的,则由市、县国土资源部分安排听证。国土资源部分在安排听证时,向社会发布听证会布告书,该区域内契合条件的广阔农人都能够请求或许推选代表参与听证。听证应当作成听证笔录,并依据听证笔录作成听证纪要,在报批区域性征地补偿规范时附具听证纪要。
2.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规范和安顿计划的听证。拟征地项目的补偿规范和安顿计划,是指某一详细的征地项目触及的详细被征地块的补偿规范和安顿计划。与“区域性征地补偿规范”是两个彻底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个触及详细当事人的计划,后者则是一个在必定区域内适用、不针对详细当事人的规则。拟征地项目的补偿规范和安顿计划,在实践工作中一般是由市县国土资源部分拟定,因而,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规范和安顿计划的听证,由市县国土资源部分安排。市县国土资源部分在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规范和安顿计划并报批前,应当奉告被征地块的承揽经营权人、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或许乡民小组等有权要求听证的人,并依据其请求安排听证。听证应当作成听证笔录,在报批拟征地项目的补偿规范和安顿计划时附具听证笔录。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土地征收补偿款提留超出当当地针的份额时,是归于违法的行为,乡民能够向土地征收管理部分反映情况,要求分配被截留的补偿款。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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