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应注意的问题究竟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5 03:32签定任何合同,都有许多事项需求留意,签定物业办理服务委托合同也是相同需求留意不少问题,不同性质合同的签定,需求留意的事项是不相同的,签定物业办理服务委托合同应留意的问题终究有哪些呢?听讼网津南律师为您介绍,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签定物业办理服务委托合同应留意的问题终究有哪些
首要,要充沛了解签约目标的主体资格。
当时各种运营单位的性质和品种比较复杂,办理不到位的现象比较遍及。为防备诈骗行为,削减买卖危险,有必要调查两边的主体资格、履约才能、信誉状况等,检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年检证明材料等。
其次,留意合同条款的对等性。
《物业办理服务委托合同》是物业办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建立、改变、停止权力职责的协议,当事人应当遵从公正原则,确认各方的权力职责,不要签定职责多、职责重、权力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则物业办理企业违约要怎么处理而无业主委员会违约怎么处理的内容。
再者,合同条款要清晰。
《物业办理服务委托合同》是物业办理企业与业户之间发作的一项劳务的买卖原则,其底子要求是有用,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求富丽、完美,可是一定要清晰,要言不烦,防止毫无意义的废话,一起合同前后不能呈现对立。
一起,也要留意办理费规范的确认。
《物业办理服务委托合同》中的办理费规范的确认有必要合理、合法,具有可执行和可操作性。既要照料物业办理企业实践开支状况,又要顾及业户的担负。既要使物业办理企业有收益,又要使业主有所获。
别的,对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物业办理企业承包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的,此类合同触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答应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一般的状况是发包方制止项目转包和分包或规则未经发包方赞同,承包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依据合同法的规则,转包、分包都要经过发包方的赞同,不然转包或分包行为无效。对物业办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承包商往往对分包方隐瞒了原合同的规则,对此应当直接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赞同才能将物业办理项目转包或分包。
签定物业办理服务委托合同应留意的问题有要充沛了解签约目标的主体资格、留意合同条款的对等性和合同条款要清晰等五个方面。合同签定过程中,当事人应充沛留意到每个事项,保证合同内容是保护两边的合法权益的。若发生合同纠纷,洽谈不成,能够经过咱们听讼网专业的律师帮您诉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