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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最新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0 22:38

丽玲和先生中雄成婚十二年,生了儿子小华和女儿小美,本来是人人称羡的一个家庭,但自从五年前中雄迷上了赌博和喝酒后,就常因细故殴伤丽玲和孩子们,酒后更是肆无忌惮的打骂,也常常在深夜回家时,叫醒丽玲和孩子们,数说他们的不是,并叫他们罚站,禁绝他们睡觉,丽玲和孩子们长期以来生活在精力优待的惊骇中,不堪疲乏。有一天黄昏,九岁的小美哭着对丽玲说,下午爸爸的朋友到家里来喝酒,有一位叔叔酒后对她上下其手,爸爸也知道这件事,但他说不能通知他人,丽玲听了今后伤心欲绝,二话不说的就拾掇行李,带着小华和小美回娘家,没想到中雄也火速跑到丽玲娘家,大骂丽玲没把孩子教好,并且做出不要脸的工作,想要强即将母子带回,并扬言假如不从,将放火烧房子,看着一脸惊慌的双亲,饱尝要挟的丽玲带着两个孩子能到何处寻求帮助呢?
问题一:假如你是小美的教师,并且知悉这件工作,你应该怎么处理?
以丽玲的比如来看,她能够就近向警方求救,若有需求警方会帮忙声请维护令并通报家暴中心持续追寻。或许她能够拨打「113」妇幼维护专线,专线社工员可当即供给线上咨询。当然,丽玲可直接向各县市家庭暴力暨性损害防治中心寻求帮忙,中心会有专业社工员评价个案需求供给伴随验伤、维护安顿、帮忙声请维护令、法律咨询、心思谘商、医疗、诉讼及紧迫生活费用补助等服务。因而,假如你是小美的教师,并且知悉这件工作,则依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则,也应该透过上述管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主管机关通报。
问题二:丽玲若报警处理这件工作,能获得当即的维护吗?
差人人员处理家庭暴力案子,必要时应采纳下列办法维护被害人及避免家庭暴力之发作:
1. 于法院核发暂时维护令前,在被害人住居所看护或采纳其它维护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员之安全措施。
2. 维护被害人及其子女至维护所或医疗场所。
3. 维护被害人至被害人或相对人之住居所,保证其安全占有住居所、汽、机车或其它个人生活上、工作上、或教育上必需品。
4. 奉告被害人其得行使之权力、救助途径及服务措施。
所以丽玲不用忧虑无法获得当即的帮助。
问题三:在工作的处理过程中有没有要注意的事项?
为了身心的医治与获得受暴的依据,主张丽玲赶快带小美就医与验伤,但有时事发后伤痕纷歧定会当即呈现,仍是能够先就医与验伤,并在伤痕呈现后,再至医院补验伤。
若丽玲不清楚怎么验伤,可求助医院的社会工作室帮忙验伤,若丽玲未随身携带健保卡或备有金钱,医院社工员应帮忙请求医疗补助。(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十二条医院、诊所关于家庭暴力之被害人,不得无故回绝治疗及开立验伤诊断书。) 丽玲自己也能够搜证,把任何能够证明施虐者施暴的依据都保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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