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5 22:21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的告诉(2007年4月20日)
《诉讼费用交纳方法》(以下简称《方法》)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方法》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方法>补充规则》一起不再适用。为了贯彻落实《方法》,规范诉讼费用的交纳和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一、关于《方法》实施后的收费联接2007年4月1日今后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案子和履行案子,适用《方法》的规则。 2007年4月1日曾经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案子和履行案子,不适用《方法》的规则。 对2007年4月l曰曾经现已作出收效裁判的案子依法再审的,适用《方法》的规则。人民法院对再审案子依法改判的,原审诉讼费用的担负依照原审时诉讼费用担负的准则和规范从头予以确认。 二、关于当事人未依照规则交纳案子受理费或许请求费的结果 当事人逾期不依照《方法》第二十条规则交纳案子受理费或许请求费而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请求,或许请求司法救助未获赞同,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子受理费或许请求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依照当事人主动撤诉或许撤回请求处理。 三、关于诉讼费用的担负《方法》第二十九条规则,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担负,胜诉方自愿承当的在外。对原告胜诉的案子,诉讼费用由被告担负,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交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当或许赞同被告直接向其付出的在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履行。 四、关于履行请求费和破产请求费的收取《方法》第二十条规则,履行请求费和破产请求费不由请求人预交,履行请求费履行后交纳,破产请求费清算后交纳。自2007年4月1日起,履行请求费由人民法院在履行收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内容之外直接向被履行人收取,破产请求费由人民法院在破产清算后,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五、关于司法救助的请求和赞同程序《方法》对司法救助的准则、方式、程序等作出了规则,但对司法救助的请求和赞同程序未作规则。为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操作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对《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供给司法救助的规则》进行修订,及时向全国法院公布实施。六、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案子受理费和请求费的详细交纳规范《方法》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二)、(三)、(六)项和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则的起伏范围内拟定各地案子受理费和请求费的详细交纳规范。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商同级人民政府,及时就上述条款拟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案子受理费和请求费的详细交纳规范,并赶快下发辖区法院履行。
《诉讼费用交纳方法》(以下简称《方法》)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方法》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方法>补充规则》一起不再适用。为了贯彻落实《方法》,规范诉讼费用的交纳和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一、关于《方法》实施后的收费联接2007年4月1日今后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案子和履行案子,适用《方法》的规则。 2007年4月1日曾经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案子和履行案子,不适用《方法》的规则。 对2007年4月l曰曾经现已作出收效裁判的案子依法再审的,适用《方法》的规则。人民法院对再审案子依法改判的,原审诉讼费用的担负依照原审时诉讼费用担负的准则和规范从头予以确认。 二、关于当事人未依照规则交纳案子受理费或许请求费的结果 当事人逾期不依照《方法》第二十条规则交纳案子受理费或许请求费而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请求,或许请求司法救助未获赞同,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子受理费或许请求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依照当事人主动撤诉或许撤回请求处理。 三、关于诉讼费用的担负《方法》第二十九条规则,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担负,胜诉方自愿承当的在外。对原告胜诉的案子,诉讼费用由被告担负,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交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当或许赞同被告直接向其付出的在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履行。 四、关于履行请求费和破产请求费的收取《方法》第二十条规则,履行请求费和破产请求费不由请求人预交,履行请求费履行后交纳,破产请求费清算后交纳。自2007年4月1日起,履行请求费由人民法院在履行收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内容之外直接向被履行人收取,破产请求费由人民法院在破产清算后,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五、关于司法救助的请求和赞同程序《方法》对司法救助的准则、方式、程序等作出了规则,但对司法救助的请求和赞同程序未作规则。为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操作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对《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供给司法救助的规则》进行修订,及时向全国法院公布实施。六、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案子受理费和请求费的详细交纳规范《方法》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二)、(三)、(六)项和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则的起伏范围内拟定各地案子受理费和请求费的详细交纳规范。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商同级人民政府,及时就上述条款拟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案子受理费和请求费的详细交纳规范,并赶快下发辖区法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