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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省税费两口离婚 结果男方真净身出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8 02:30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李慧玲) 巫山县一对夫妻到主城买房,为省几万元税费协议离婚,男方净身出户,买了新房后两人又复婚。谁知后来夫妻联系拉爆又打起离婚官司。女方称新买的房产归于婚前产业,男方则以为归于夫妻共同产业。
昨日,巫山县法院发表该案称,法院认定在主城所买房子为女方婚前产业,男方弄假成真真的变成净身出户。
忽然离婚
两套房产都归女方
刘先生是巫山县人,2005年头,37岁的刘先生和妻子卢女士就打算在主城买房。夫妻盘算了一下,两人名下已有两套房子,再买房的话一是钱吃紧,二是要缴更多的税费。
两人一算计,于2005年7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好:夫妻购买的两套房及室内一切东西归卢女士,刘先生净身出户。
婚尽管离了,但刘先生的亲友都觉得他不划算,左邻右舍也在不断猜忌,以为夫妻俩平常联系不错,怎样就悄然把婚离了呢?面临亲友的质疑,刘先生和卢女士没有过多地解说,仅仅一笑了之。
离婚后,卢女士将两套房子卖了50多万元,然后于2006年7月在主城经开区买了一套价值50多万元的房产。之后,卢女士和刘先生闪电复婚。
一切都在两人的方案傍边。殊不知,后果已悄然降临。
再次离婚
法院判房产归女方
上一年4月,卢女士以夫妻感情彻底决裂为由,一纸诉状将刘先生告到巫山县法院,恳求法院判离婚,并称在经开区所买房产归于自己的婚前产业。
法院开庭审理时,刘先生见与卢女士的婚姻已走到止境,也赞同离婚,但坚称在经开区所买房产属夫妻共同产业,应一人一半。
刘先生称,在经开区买房子的50多万元是卖了巫山的两处房产后付的购房款,而巫山的两套房产归于夫妻共同产业,最初是买主城的房产为避税搞的假离婚。
卢女士以为,当年协议离婚时,刘先生是为了补偿她,才把两套房产归她,买主城的房产是自己在和刘先生复婚之前购买的,所以归于婚前个人产业。
法院审理后以为,刘先生和卢女士在2005年协议离婚时,两套房产均归卢女士一切。然后,卢女士用卖两套房的50多万元在主城购买了一套房,这是在和刘先生复婚前购买的,理应归于卢女士的婚前产业。
法院遂判定卢女士和刘先生离婚,坐落经开区的房子属卢女士的婚前个人产业,应归卢女士一切。
所谓复婚协议
不能限制对方
办案法官称,现实生活中,为躲避法令或方针尤其是住宅限购方针,不少夫妻凭借法令赋予的离婚自在权力搞假离婚,完成意图后再复婚。
事实上,法令上并没有假离婚概念,两边当事人一旦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处理离婚手续便是真离婚,离婚协议上面的债权债务承当、产业切割就发作法令效力,婚姻联系也就完毕了,两边就再也没有夫妻之间的职责和责任。
办案法官称,还有一种景象是一方真离婚,一方假离婚,即夫妻两边中一人出于种种原由于了到达离婚意图,假造各种理由拐骗对方与自己协议离婚。一旦对方与他离婚,到达自己的意图后,就不再复婚。
陈元果律师提示: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则第一款“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缔结合同,危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因而,这对夫妻签定的合同对两边来讲,都是高风险的合同。主张现在的夫妻,不要为了短期内省一点钱,拿自己的婚姻做堵注。
这对夫妻签定的复婚协议,是得不到法令支撑的。由于成婚是两边自愿的成果,任何一方不能逼迫另一方与自己成婚,更不能拿着复婚协议要求法院判定对方与自己成婚。
来历: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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