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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和保险金是否能作为遗产继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9 03:34

抚恤金是指公民因工伤、交通或其他意外事端的发作形成伤残或逝世的,国家或有关单位按相关法规规则发给伤残者自己或死者家族必定金额的慰问金及日子补助费。我国的抚恤金分为两种,一种是发给伤残者自己的,另一种是发给死者家族的。
这两种性质的抚恤金在中的结果是不同的,应辨明状况,区别对待。
1、发给死者家族的抚恤金和日子补助费不是对死者的经济补偿, 而是有关单位给予其家族的物质协助和精力安慰,发给谁就归于谁的;从发给之日起该种抚恤金已成为家族的个人产业,而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被承继了。
2、假如抚恤金和日子补助费是有关单位发给伤残者自己的, 这就归于伤残者自己一切,一旦伤残者亡故,此部分抚恤金、补助费就成为遗产,承继人能够依法承继。
与抚恤金相相似,稳妥金也分为两种状况:即指定了受益人的稳妥金和未指定受益人的稳妥金。二者在承继联系中也有着明显差异。
1、公民在稳妥单中指定了受益人的, 一旦稳妥事端发作,被指定的受益人将获得稳妥赔偿金。这是投保人生前对自己的产业所作的赠予,属投保人生前已处置的产业,它不是投保人的遗产,它已成为受益人的合法产业,不能被承继,也不能用来归还投保人生前的债款。
2、假如稳妥人在稳妥合同中未清晰指定受益人,在发作稳妥事端后理赔所得的稳妥金就成为投保人的遗产,可依法由投保人的承继人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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