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超市内摔伤,超市理应赔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8 16:35
作为顾客,在超市购物要留意安全,而超市也要尽到安全保证职责,那么顾客在超市内跌伤,超市理应补偿吗,关于顾客在超市内跌伤商场是否担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维护著作权在互联网上不受危害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顾客在超市内跌伤商场是否担责
史女士在超市内的厕所滑倒导致昏倒,送医后被确诊为右足跟腱撕脱性骨折,现史女士将北京XX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近来,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北京XX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付出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合计人民币5700余元。
史女士称:2009年1月16日,在家人伴随下去XX公司XX店购物消费。在去该超市店内厕所便利时,因为地上湿滑,导致自己跌倒在地,一时昏倒无人知晓。15分钟后,有女顾客发现并当即找到在超市门口等候多时的家族,一起将我抬出厕所。经确诊:右足跟腱撕脱性骨折。我及家人曾与XX公司就经济补偿问题洽谈未果。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XX公司补偿误工费、养分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后续治疗费合计17000元。
被告XX公司辩称:史女士是在09年1月16日11点在我公司XX店洗手间内跌伤,过后我公司向史女士问询,史女士述称为踩空台阶所形成的,过后我公司及时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救治,并花费了医药费、交通费、养分费合计2307.58元,本案中我公司运营期间不存在任何过失和差错,并且承当了相应的救助职责,故我公司不同意史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以为:危害公民身体形成损伤的,应当补偿医疗费、因误工削减的收入等费用。从事住宿、餐饮、文娱等运营活动或许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安排,未尽合理极限内的安全保证职责致使别人遭受人身危害,补偿权利人请求其承当相应补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史女士在被告XX公司XX店内卫生间跌倒受伤,XX公司作为超市运营者对其店内卫生间应坚持干爽、采纳相应的防滑办法、并建立显着的警示标识,现因其未尽合理极限内的安全保证职责,故应对史女士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但史女士作为成年人在运用卫生间时应当留意地上状况,其对危害结果也应负相应职责。归纳本案状况,XX公司应负首要职责即70%的职责,史女士应负非必须职责即30%的职责。对史女士要求XX公司补偿误工费、护理费的诉讼请求,理由合理,依据充沛,本院予以支撑;对史女士要求XX公司补偿养分费、精神损失费、后续治疗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撑。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北京XX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除已付出医疗费、交通费人民币1703.18元外,再补偿史女士误工费、护理费合计人民币4014元。
归纳上面的介绍,在超市内跌伤,超市未尽到安全保证职责,有相应差错则要承当补偿职责。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顾客在超市内跌伤商场是否担责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顾客在超市内跌伤商场是否担责
史女士在超市内的厕所滑倒导致昏倒,送医后被确诊为右足跟腱撕脱性骨折,现史女士将北京XX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近来,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北京XX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付出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合计人民币5700余元。
史女士称:2009年1月16日,在家人伴随下去XX公司XX店购物消费。在去该超市店内厕所便利时,因为地上湿滑,导致自己跌倒在地,一时昏倒无人知晓。15分钟后,有女顾客发现并当即找到在超市门口等候多时的家族,一起将我抬出厕所。经确诊:右足跟腱撕脱性骨折。我及家人曾与XX公司就经济补偿问题洽谈未果。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XX公司补偿误工费、养分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后续治疗费合计17000元。
被告XX公司辩称:史女士是在09年1月16日11点在我公司XX店洗手间内跌伤,过后我公司向史女士问询,史女士述称为踩空台阶所形成的,过后我公司及时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救治,并花费了医药费、交通费、养分费合计2307.58元,本案中我公司运营期间不存在任何过失和差错,并且承当了相应的救助职责,故我公司不同意史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以为:危害公民身体形成损伤的,应当补偿医疗费、因误工削减的收入等费用。从事住宿、餐饮、文娱等运营活动或许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安排,未尽合理极限内的安全保证职责致使别人遭受人身危害,补偿权利人请求其承当相应补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史女士在被告XX公司XX店内卫生间跌倒受伤,XX公司作为超市运营者对其店内卫生间应坚持干爽、采纳相应的防滑办法、并建立显着的警示标识,现因其未尽合理极限内的安全保证职责,故应对史女士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但史女士作为成年人在运用卫生间时应当留意地上状况,其对危害结果也应负相应职责。归纳本案状况,XX公司应负首要职责即70%的职责,史女士应负非必须职责即30%的职责。对史女士要求XX公司补偿误工费、护理费的诉讼请求,理由合理,依据充沛,本院予以支撑;对史女士要求XX公司补偿养分费、精神损失费、后续治疗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撑。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北京XX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除已付出医疗费、交通费人民币1703.18元外,再补偿史女士误工费、护理费合计人民币4014元。
归纳上面的介绍,在超市内跌伤,超市未尽到安全保证职责,有相应差错则要承当补偿职责。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顾客在超市内跌伤商场是否担责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