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诉讼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2 13:34
在当今社会,欺诈是一个灵敏的论题,欺诈罪是否建立,有许多要素决议着。而法令的评判是人们对其的确定规范,所以在此之前,需求案子当事人向法院上诉,上诉就需求写民事诉讼书,那么,欺诈罪诉讼书怎样写?下面听讼网小编将范本介绍给我们,供我们参阅。
欺诈罪诉讼书
上诉人:XX,男,汉族,年 月 日出世,住址:湖北省孝感,现羁押于xx 看守所。
上诉人因合同欺诈罪一案,经XX省成都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已做出(2012)成少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定书。上诉人以为,一审判定确定案子现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令不妥且量刑过重,故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恳求:恳求依法吊销(2012)成少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定书对上诉人的判定,在查明现实后依法改判。
现实和理由:
一、一审判定对上诉人XX合同欺诈罪的确定现实不清,证据不足。
1、合同欺诈罪的本罪的片面方面,表现为直接成心、而且具有不合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资产的意图。而上诉人XX作为XX的老乡,经其邀约进入公司作业,往常的作业便是依照老总的叮咛,将做中性笔的进程演示给客户看,他对公司的运营形式、办法毫不知情。所以说上诉人具有直接成心、而且具有不合法占有客户资产的意图无从谈起。假如说是共同违法的话,上诉人也没有共同违法的片面成心。
2、合同欺诈罪的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定、履行合同进程中,以虚拟现实或许隐秘本相的办法,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1)、上诉人平常的作业首要依照依照XX的叮咛,将做中性笔的进程演示给客户看,并不参加拟定、签定、履行合同,也没有虚拟现实和隐秘本相的现实。
(2)、骗得对方当事人财政,数额较大的行为无从谈起。
上诉人在公司上班不到两个月,一共收取约4000块钱的工资收入,并无其他任何不合法获利。上诉人作为一个农人,两个年幼孩子的父亲,经同村人XX介绍进入公司打工,是为了挣得一点辛苦钱,养活贫穷的家庭。一起因为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上诉人一向坚信公司是合法正规的公司。现在大学生毕业了都找不到作业,上诉人以为找个作业不容易。上诉人一向都期望经过合理合法的手法来赚钱,从未想过经过诈骗等不法手法来牟取暴利。一起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的时分,在程序上存在许多瑕疵,故本案仅凭上诉人第一次的口供无法确定上诉人构成合同欺诈罪。
二、一审法院适用法令不妥。从本案来看,本案是单位违法,合同欺诈罪单位违法,只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查刑事责任。上诉人作为公司的普通员工,既不是主管人员也不是直接责任人员。所以上诉人不该被追查刑事责任。
三、一审法院对上诉人朱洪涛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量刑过重。上诉人XX有两个小孩,一个十三岁,一个八岁需求抚育。上面还有垂暮的父母亲需求奉养,家庭非常贫穷,特别是母亲身患沉痾。一起上诉人也有先天性心脏病,身体健康状况不佳。上诉人本想靠自己的双手挣点养家糊口的生活费。但不曾想公司及主管居然打着合法的旗子干着不合法的阴谋。工作出了今后,上诉人也屡次表达对受害者的怜惜,,并乐意活跃退赃,补偿自己的差错,良知的不安。
四、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中现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令不妥,期望二审法院充沛考虑上诉人的实际状况及片面歹意程度,在查明案子现实后,依法改判,保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从某种程度来说,上诉人也是受害者。望贵院能充沛考虑到这些要素!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1X年X月X日
其关系到法院对此的确定和判定,所以一定要认真对待。假如您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欺诈罪诉讼书
上诉人:XX,男,汉族,年 月 日出世,住址:湖北省孝感,现羁押于xx 看守所。
上诉人因合同欺诈罪一案,经XX省成都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已做出(2012)成少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定书。上诉人以为,一审判定确定案子现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令不妥且量刑过重,故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恳求:恳求依法吊销(2012)成少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定书对上诉人的判定,在查明现实后依法改判。
现实和理由:
一、一审判定对上诉人XX合同欺诈罪的确定现实不清,证据不足。
1、合同欺诈罪的本罪的片面方面,表现为直接成心、而且具有不合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资产的意图。而上诉人XX作为XX的老乡,经其邀约进入公司作业,往常的作业便是依照老总的叮咛,将做中性笔的进程演示给客户看,他对公司的运营形式、办法毫不知情。所以说上诉人具有直接成心、而且具有不合法占有客户资产的意图无从谈起。假如说是共同违法的话,上诉人也没有共同违法的片面成心。
2、合同欺诈罪的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定、履行合同进程中,以虚拟现实或许隐秘本相的办法,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1)、上诉人平常的作业首要依照依照XX的叮咛,将做中性笔的进程演示给客户看,并不参加拟定、签定、履行合同,也没有虚拟现实和隐秘本相的现实。
(2)、骗得对方当事人财政,数额较大的行为无从谈起。
上诉人在公司上班不到两个月,一共收取约4000块钱的工资收入,并无其他任何不合法获利。上诉人作为一个农人,两个年幼孩子的父亲,经同村人XX介绍进入公司打工,是为了挣得一点辛苦钱,养活贫穷的家庭。一起因为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上诉人一向坚信公司是合法正规的公司。现在大学生毕业了都找不到作业,上诉人以为找个作业不容易。上诉人一向都期望经过合理合法的手法来赚钱,从未想过经过诈骗等不法手法来牟取暴利。一起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的时分,在程序上存在许多瑕疵,故本案仅凭上诉人第一次的口供无法确定上诉人构成合同欺诈罪。
二、一审法院适用法令不妥。从本案来看,本案是单位违法,合同欺诈罪单位违法,只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查刑事责任。上诉人作为公司的普通员工,既不是主管人员也不是直接责任人员。所以上诉人不该被追查刑事责任。
三、一审法院对上诉人朱洪涛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量刑过重。上诉人XX有两个小孩,一个十三岁,一个八岁需求抚育。上面还有垂暮的父母亲需求奉养,家庭非常贫穷,特别是母亲身患沉痾。一起上诉人也有先天性心脏病,身体健康状况不佳。上诉人本想靠自己的双手挣点养家糊口的生活费。但不曾想公司及主管居然打着合法的旗子干着不合法的阴谋。工作出了今后,上诉人也屡次表达对受害者的怜惜,,并乐意活跃退赃,补偿自己的差错,良知的不安。
四、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中现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令不妥,期望二审法院充沛考虑上诉人的实际状况及片面歹意程度,在查明案子现实后,依法改判,保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从某种程度来说,上诉人也是受害者。望贵院能充沛考虑到这些要素!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1X年X月X日
其关系到法院对此的确定和判定,所以一定要认真对待。假如您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