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疗保险新规何时执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6 11:05医保“新规”12月起履行,市民参保缴费等享实惠
从市人力社保局得悉,12月1日起,本市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补缴费、待遇享用、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等方面将履行一系列“新规”,到时,本市参与医疗保险的市民将享用更多实惠和快捷。
吊销两项批阅
-吊销形式改变批阅:按大病统筹形式(单位缴费8%)参保的单位,申请按统账结合形式(单位缴费11%,员工缴费2%)参保的,为退休人员一次性交纳5年个人账户所需医疗保险费后,由社保经办组织直接处理改变。自改变之月起,员工及退休人员树立个人账户。
-吊销退休医保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批阅: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因故中止交纳医疗保险费期间,以及破产、吊销或因其他原因停止(包含只要退休人员而无在职员工持续缴费等)的单位,退休人员发作的医疗费用可持续按规则报销,不树立个人账户。
推出七项便当
-中止缴费不超越3个月可报销:单位员工接连中止缴费不超越3个月,且当年中止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在次年3月(含)前补缴的,中止缴费期间发作的医疗费用按规则报销。
-灵敏工作人员可参与员工医保:依照个人参保规则参与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敏工作人员,可一并按大病统筹形式(个人缴费8%)参与员工医保,准时足额交纳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救助费。接连缴费满6个月起,自己就医发作的医疗费用按规则报销,不树立个人账户。
-补缴中止缴费期延伸至6个月:个人参保人员接连缴费满6个月后中止缴费不超越6个月,且当年中止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在次年3月(含)曾经补缴的,中止缴费期间发作的医疗费用按规则报销。
-个人及时补缴视为接连缴费:个人参保人员接连缴费未满6个月中止缴费,
且在中止缴费起6个月内康复缴费并及时足额补缴的,视为接连缴费。自接连缴费满6个月起,发作的医疗费用按规则报销。
-补缴年限核算实践缴费年限:单位员工或个人参保人员补缴中止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或向前补缴医疗保险费,其补缴年限,作为在处理退休时核算实践缴费年限和退休后医保待遇的根据。
-缴费年限补足后可依规报销: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且在本市实践缴费不少于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但应按规则交纳当年度大额医疗救助费,发作的医疗费用按规则报销。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缺乏规则年限的,可在处理退休手续时,按当年缴费标准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足单位及个人应缴费用。已处理退休手续人员,因缴费年限缺乏暂不能享用医保待遇的,可按规则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自补足之月起发作的医疗费用按规则报销。单位退休人员补足所差年限,按处理补缴时单位参保形式和上年度本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为基数处理。个人参保退休人员补足所差年限,按处理补缴时个人参保规则的当年缴费基数处理。
-停止社保账户可一次性结清: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停止员工社保联系,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与个人结清。
标准三项处理
-新参保单位按统账结合形式参保缴费:员工自参保缴费之月起享用医疗保险待遇,树立个人账户。
-单位由统账结合形式改变为按大病统筹形式参保缴费,按程序处理:员工享用的医保待遇不变,不树立个人账户。
-补缴按规则加收利息和滞纳金:用人单位及其员工补缴2011年6月(含)曾经的医疗保险费,按《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则》加收利息。补缴2011年7月(含)今后的医疗保险费,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则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医疗保险费按规则加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