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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支付洗钱流程和特点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07:37
洗钱,作为一种隐秘或粉饰违法收益并使之外表合法化的活动,其存在的前史缺少百年,但其开展的气势反常迅猛,并不断地跨越国界,成为困扰世界许多国家的一种杂乱的世界性违法,已被列入21世纪十大违法之首。那么社互联网付出洗钱流程和特色是什么?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解说。
一、互联网付出洗钱的流程和特色
因为洗钱包含三个阶段,即置入、扶植与交融,因而运用互联网付出洗钱也阅历这三个阶段。首要,在置入阶段,违法分子或许会开立网上付出匿名账户,或许运用别人的身份信息开立网上付出账户,然后将违法资金注入这些账户内;或许运用现金、现金券、电子钱银或许别人的互联网付出账户等匿名资金来历向开立的互联网付出账户中注资,从而使违法所得及其收益进入合法的付出体系;或许将偷盗来的别人的电子资金用来购买游戏币、游戏配备等虚拟资产,然后经过互联网付出销赃等。其次,在扶植阶段,违法分子运用互联网付出的方便性、跨国性,将违法资金在不同(国家的多个)账户之间迂回搬运,一起尽量避免因买卖金额较大或买卖可疑而被互联网付出服务供给商上报,使其逐步与合法资金相交融,逐步含糊其来历、性质及其与违法分子的联系。最终,违法资金与合法资金完全交融,违法分子经过互联网付出体系将其用于购买贵金属、高价值物品、证券或房地产等,或许将其转换成能够自在运用的合法资金并予以提现,完成对违法资金的完全清洗。当然,这三个阶段有时会一起发生或许堆叠,难以区别。从上述洗钱流程不难看出运用互联网付出洗钱具有隐蔽性、成本低、方便性、世界性、杂乱性等特色。
二、防备运用互联网付出洗钱的法令途径
为了到达清洗违法收益、躲避法令制裁的意图,违法分子总是运用互联网付出体系在洗钱的不同阶段所具有的不同危险灵活运用各种方法进行洗钱,这些方法能够归并为不同的形式。金融举动特别工作组将运用互联网付出体系洗钱分为三种形式:运用第三方(包含稻草人)为互联网付出服务账户供给资金;运用互联网付出服务的非面对面性质洗钱;与互联网付出服务供给者或其雇员共谋洗钱。值得留意的是,我国现已拟定了规制运用互联网付出体系(预付网上付出产品和电子钱银)洗钱违法的专门的法令法规,包含《付出清算安排反洗钱和反恐惧融资指引》、《付出安排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非金融安排付出服务管理方法》、《非金融安排付出服务管理方法实施细则》。其间,我国人民银行于2012年4月拟定的《付出安排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管理方法》替代了之前拟定的《付出清算安排反洗钱和反恐惧融资指引》。我国人民银行甚至于2012年1月发布了《付出安排互联网付出事务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以防备包含洗钱在内的付出危险,可是该管理方法至今没有正式收效。因而,目前我国专门规制运用互联网付出体系洗钱的法令法规首要是《付出安排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管理方法》。为了有用地防备运用互联网付出体系洗钱的危险,有必要结合互联网付出体系的洗钱危险、洗钱形式以及金融举动特别工作组的主张,对该方法进行弥补和完善。
(一)对运用互联网付出服务的非面对面性质洗钱的防备
为了避免运用互联网付出服务的非面对面性质洗钱,笔者以为,应该进一步清晰《付出安排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管理方法》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关于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辨认与验证职责的规则。虽然《付出安排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管理方法》第10条、11条、12条、13条、14条、23条、24条对网络付出安排的客户身份辨认职责做出规则,可是并不完善。首要,第13条未能避免洗钱者在未开立付出账户的情况下经过分化买卖金额洗钱。依据第13条,答应未开立付出账户的客户处理付出职责,并且不只不要求在单笔资金收付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下或许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下时挂号自己的身份基本信息并核对信息的真实性,更未规则当日累计资金收付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许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时挂号自己的身份基本信息并核对信息的真实性,缺少以避免洗钱者经过拆分买卖、分化买卖金额以到达躲避身份基本信息挂号的意图。因而,为了避免洗钱者在未开立付出账户的情况下经过分化买卖金额躲避身份信息挂号,主张将第13条修改为“网络付出安排在向未开立付出账户的客户处理付出事务时,如单笔资金收付金额或当日累计资金收付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在处理事务前要求客户挂号自己的名字、有限身份证件品种、号码和有限期限,并经过合理手法核对客户有用身份证件信息的真实性。”
其次,未对替代第三方开立付出账户时的客户身份辨认与验证职责做出规则。虽然第11条对为客户开立网络付出账户时的客户身份辨认与验证职责进行了规则,可是并没有清晰规则在替代第三方开立网络付出账户时,需求取得第三方的赞同,并对署理人与第三方的身份进行辨认,挂号他们的身份基本信息,经过合理手法核对这些信息的真实性。事实上,正如上文所述,运用第三方(包含稻草人)向互联网付出服务账户注资而洗钱,是运用互联网付出体系洗钱的三大类型之一。并且违法分子也常常运用互联网付出服务的非面对面性,运用盗来的身份或虚伪的身份开立互联网付出服务账户,用来作为清洗不合法所得的中心账户,一旦不合法资金搬运到了这些账户,违法分子或其同伙就会从主动取款机上将其取走,或许将其用于购物(通常是在互联网上)违法分子还能够运用盗来的身份或虚伪的身份开立互联网付出服务账户一起进行违法活动(如欺诈)和洗钱。因而,有必要在第11条后边添加1款作为第4款:“网络付出安排为署理人之外的第三人开立付出账户时,应当辨认署理人与第三人的身份,挂号其身份基本信息,经过合理手法核对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并保证取得第三人的赞同。”
(二)对运用第三方向互联网付出服务账户注资而洗钱的防备
为了避免运用第三方(包含稻草人)向互联网付出服务账户注资而洗钱,进一步下降互联网付出方法的危险,要依据向互联网付出服务账户注入资金的方法规则不同的反洗钱职责。《管理方法》并未对此做出规则。向互联网付出服务账户注入资金方法的多样性或许会使第三方共犯为所欲为地向互联网付出服务账户注入资金,也或许被违法分子用来诈骗第三方协助为其互联网付出服务账户供给资金。与运用银行账户、借记卡、信用卡转账或个人对个人转账(运用个人互联网付出服务账户)比较,运用现金、预付卡、现金券、电子钱银等可匿名的手法向网络付出账户注资具有更大洗钱危险。因而,有必要对向网络付出账户注资的方法做出规则,能够规则互联网付出服务供给者只能运用能够受金融安排的客户合理留意办法束缚的注资方法,比方运用银行账户、借记卡、信用卡,而扫除运用现金和其他能够匿名的注资方法。或许规则在运用现金、预付卡、现金券、电子钱银等可匿名的注资方法向网络付出账户充值时,假如金额较大或许以为可疑时,应当辨认客户身份,挂号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经过合理手法核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因为《管理方法》第15条已对预付卡出售时的购卡人身份辨认、身份基本信息挂号、有用身份证件的核对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的留存做出了规则,因而有必要对网络付出账户的现金充值进行规则,在《管理方法》第11条之后添加1款作为第5款,规则“个人客户向付出账户单次充值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许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核对客户有用身份证件,并留存有用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值得留意的是,为了避免经过开立多个付出账户躲避收付金额到达必定数量时核对客户身份证件并留存有用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的要求,《管理方法》第12条规则网络付出安排为同一客户开立多个付出账户时,应采纳有用措
施树立付出账户间的相相联系,依照客户进行一致相关。这在必定程度上也有利于避免运用第三方(包含稻草人)向互联网付出服务账户注资而洗钱。
(三)对运用互联网付出服务者或其署理安排洗钱的防备
为了避免运用互联网付出服务供给者或其署理安排洗钱,除了要稳重挑选具有杰出名誉与健全有用的反洗钱机制的署理安排,还有必要对服务供给者与境内外署理安排(如零售商、金钱汇付企业)的职责进行规则。虽然《管理方法》第8条对付出安排与境外安排树立署理事务联系时充沛搜集有关信息、评价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办法的健全性和有用性进行了规则,并要求以书面协议清晰本安排与境外安排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方面的职责和职责。可是,并未清晰本安排在境外署理安排未实行反洗钱职责时应承当的职责。正如上文所述,鉴于互联网付出服务供给者所具有的较大洗钱危险,有必要使互联网付出服务供给者承当严厉的反洗钱职责。因而,有必要在《管理方法》第8条后添加1款作为第2款,规则“付出安排应承当境外署理安排未实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职责时的法令职责”。
虽然《管理方法》第四章对可疑买卖陈述的职责进行了规则,可是第34条答应付出安排拟定契合本安排事务特色的可疑买卖规范,并未一致规则上报可疑买卖的规范,更未对网络付出安排上报可疑买卖的规范进行规则。虽然这种规则有利于付出安排依据本安排的客户特征和买卖特色,拟定适宜的可疑买卖规范,可是缺少一致的可疑买卖陈述规范,不利于有用地防备运用互联网付出体系洗钱。违法分子或许会运用付出安排在可疑买卖规范方面的差异,挑选运用不易被上报和发现的付出安排进行洗钱。并且缺少一致的可疑买卖上报规范,无法严厉建立付出安排的反洗钱职责。因而,有必要针对网络付出安排拟定一致、详细的可疑买卖规范。值得留意的是,虽然《管理方法》没有建立互联网付出服务供给者的大额买卖上报职责,可是第11条第3款建立了进行大额买卖时需求核实客户身份并留存客户有用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的职责。依据第36条,假如在审阅大额买卖客户身份时有合理理由判别买卖与洗钱、恐惧融资或其他违法活动相关的,应该将可疑买卖上报。这既在必定程度上起到了陈述大额买卖的效果,又减轻了我国反洗钱监测剖析中心审阅大额买卖的工作量,提高了上报买卖的质量。这在赋予付出安排较大上报自在的一起,也添加了发现和查办付出安排参加洗钱案子的难度。因而,主张在完善《管理方法》第11条第3款将“呈现下列景象时”修改为“呈现下列景象之一时”的基础上,专门规则网络付出安排陈述大额买卖的职责,大额的详细规范能够在第11条第3款规则的大额规范的基础上,规则一个更高的规范。比方,能够规则“呈现下列景象之一时,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经过其总部以电子方法向我国反洗钱监测剖析中心报送大额买卖陈述:
1.个人客户之间,或许个人客户账户与单位客户账户,单笔或许当日累计收付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许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买卖;
2.个人客户悉数账户30天内资金双方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许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买卖;
3.单位客户账户之间单笔或许当日累计收付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许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买卖;
4.单位客户悉数账户30天内资金双方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许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买卖;
5.买卖一方为个人客户、单笔或当日累计跨境收付金额为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买卖。
网络洗钱是指违法者凭借网络银行或其他网络金融安排供给的长途金融服务、电子付款体系、储值卡式电子钱银将不合法行为所取得的收益进行合法化的活动进程。传统洗钱具有本身的局限性。网络洗钱的首要方法包含:私运钱银;运用银行等金融安排洗钱;运用非金融安排洗钱;经过网络赌博洗钱。了解更多法令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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