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户籍登记信息查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23:52一、重生婴儿出世户口挂号
1、重生婴儿报户。婴儿出世后,依照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准则,应在一年内由其父亲或母亲持自己《居民户口簿》和婴儿《重生婴儿出世医学证明》副页、社区(村委会)介绍信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地点地公安派出所处理出世挂号。社区(村委会)不出具介绍信的,公安派出所核实后可直接予以报户。为避免两层户口,爸爸妈妈亲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婴儿报生时应持爸爸妈妈两边的户口簿或婴儿未落户证明。
2、从前出世(非婚生或超生)因各种原因5岁以内未报户口的,依照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准则,由其父亲或母亲向户口地点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请求,经公安派出所核准后,凭自己《居民户口簿》和《重生婴儿出世医学证明》副页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地点地公安派出所处理出世挂号。
3、超生或非婚生子女落户,凭自己书面请求、身份证、爸爸妈妈两边《户口簿》、《重生婴儿出世医学证明》到公安派出所处理出世挂号。
4、5周岁以下的抱养或收养子女报户。抱养人或收养人持自己书面请求、《户口簿》、身份证、收养证(92年从前收养的附《收养公证书》)、收养原因证明(因病需求县以上医院证明)等资料交收养人户口地点地公安派出所核实,由公安派出所报县(市、区)公安局批阅。
本县(市、区)有合法固久居处的常住户口无爱人的男性公民收养女人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纪应当相差四十岁以上。
5、本县(市、区)出国未刊出户口的公民,为在国外出世婴儿申报出世户口挂号的,持母亲或父亲及子女的回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国外出世证原件(含翻译件)及婴儿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到父亲或母亲户口地点地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站),处理替换全国一致的《重生婴儿出世医学证明》后,在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处理出世挂号。
6、因各种原因超越5周岁(含5周岁)的婴儿报生(含抱养),须向其父亲或母亲(含抱养人)户口地点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补录报生书面请求,经公安派出所查询现实,将请求资料逐级上报市公安局批阅后方可予以补录报生。
二、迁入户口
(一)以下几种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处理迁入落户手续:
7、吊销大中专院校结业学生落户条件的约束。
2009年1月1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吊销一般高校专科以上结业作业落户约束。依据国务院、省政府、省公安厅文件精力,鼓舞大中专学生在我市先落户后择业,放宽作业落户条件。凡与用人单位签定劳作合同或持自己、校园、用人单位签定的三方协议书(或人才交流中心保管落户介绍信)的,由自己供给相关证明资料,可在用人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地点地公安派出所处理落户。
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注册并处理税务挂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依法参与社会保险并交费的企业(包含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它安排。
8、院校重生落户。凡被我市大中专院校(含民办院校)、技工校园选取的重生,入学时可自愿挑选是否处理户口搬家手续。需处理的,由校园一致持选取告诉书、招生花名册、户口搬家证、二代身份证到校园地点地公安派出所处理落户手续,上学期间不得随意迁转户口。若不肯处理户口的,在校期间按暂住人口造册挂号。
9、院校结业生落户。持自己结业证、报到证(差遣证)、户口搬家证、身份证、依法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作合同(或持自己、校园、用人单位签定的三方协议书或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落户告诉书)直接到接纳单位地点地公安派出所或县(市、区)公安局指定公安派出所处理落户手续;挂靠亲属落户的,还需持挂靠亲属户口簿、与亲属关系证明(单位或社区出具)。
10、大中专院校(含民办院校)、技工校园结业今后要求将户口迁回客籍的可凭自己报到证(差遣证)、结业证、身份证、户口搬家证、父亲或母亲《户口簿》、社区(村委会)证明,直接到父亲或母亲户口地点地公安派出所处理落户手续。
11、退学、转学落户。自己持校园退学证明或转学证明、户口搬家证、原迁出村(社)证明、其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或接纳校园证明,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处理落户手续。
12、复员、转业、退伍武士落户。自己持武士安顿作业室落户介绍信、武士身份证号码挂号表、复员证(转业证、退伍证)、接纳单位行政介绍信、入伍时户口地点地户籍刊出证明,即可在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处理落户手续。暂时未履行作业单位的,能够持以上相应资料回客籍复户或投靠其爸爸妈妈(爱人、子女)户口。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凭安顿部分落户告诉书、转业证件、武士身份证号码挂号表、入伍时户口地点地户籍刊出证明、房产证在公安派出所处理落户手续。暂时无固久居处(房产证)的,能够持相应资料回客籍复户或投靠其爱人(或爸爸妈妈、子女)户口。
13、因出国刊出户口公民回国后要求在本县(市、区)康复落户的,凭原户口刊出证明、回国护照、单位证明(社或村证明)到康复户口地点地公安派出所处理落户手续。
14、外国人或无国籍人被赞同参加我国国籍,并在我国久居的人员,可由自己或亲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明书、与久居有关的证明资料向久居地公安派出所请求处理常住户口。
15、港、澳、台胞、归侨人员回国久居在我市落户的,凭省、市台办、统战侨务部分接纳安顿介绍信及陕西省公安厅久居证,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处理落户手续。
16、劳改、开释、免除劳教人员在本县(市、区)家中落户的,凭自己请求,原户口刊出派出所证明、劳改劳教单位开释免除证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处理落户手续。免除少管回本县(市、区)落户的,凭爸爸妈妈亲请求书,少管单位证明、原户口地点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刊出证明,在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处理落户手续。
17、处理本县(市、区)范围内所与所之间的户口迁转。
临渭、高新两区的常住户口人员,契合市区内户口搬家条件的,施行户口搬家网上“一站式”作业。凭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可直接在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请求处理迁户和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派出地点处理完迁入手续后应在公民原寓居地《户口簿》或户口卡上加盖迁出条章,并打印户口搬家证和常住人口挂号表,经请求人审阅承认项目无误,别离在户口搬家证和常住人口挂号表上签名后收拾归档。一起,将迁户信息及时反馈给迁出地公安派出所,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应及时收拾迁出人员常住人口挂号表和迁出人员《户口迁出告诉书》(表附后)等相关资料,并在常住人口挂号表上加盖迁出条章后与《迁出告诉书》一起归档。公安派出所户籍内勤每天打印前一天迁出人员《迁出告诉书》,更新本所相关户口资料,并将相关刊出信息及时告诉村(社)协管单位。要点人口迁出,户籍内勤及时告诉主管民警并与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联络,转交档案资料。
(1)、三投靠(夫妻投靠、爸爸妈妈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爸爸妈妈)落户。持两边户口簿、结婚证(或爸爸妈妈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即可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处理落户手续。
(2)、作业调集或劳作合同制人员落户。持自己调令或劳作合同、户口簿、身份证、单位行政介绍信即可到单位地点地公安派出所处理落户手续。
(3)、经商(出资、办企业)人员落户。持自己书面请求、工商营业执照、交税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即可在经商(出资、办企业)地点地公安派出所处理落户手续。
(4)、购建住宅人员落户。持自己书面请求、有用房产证(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或县级自建房批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即可到房产地点地公安派出所处理落户手续。
其它县(市)在本县(市)范围内需求迁转户口的,公民依据详细状况持相关证明资料以及户口簿、身份证先到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开据《户口搬家证》,再持《户口搬家证》等相关资料到户口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处理落户手续。
(二)以下跨县(市、区)户口迁入的均由请求人先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请求,再到县(市、区)公安局处理准予户口迁入证明。
18、凡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合法产品住宅房(包含合法自建房)、有合法固久居处的,可处理落户手续。所需资料是:自己请求、合法有用房产证(或县级自建房批复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村(社)介绍信。
19、凡2001年1月1日今后,在全省范围内落户的高中级专门人才到小城镇或许农村作业的,以及到我市以外区域出资兴办实业的人员,能够不迁户口。户口已迁出的,只要在原迁出地有合法固久居处的,可依据自己志愿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所需资料:自己请求、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住宅证明、村(社)介绍信。
20、凡在全市范围内出资兴办实业(或经商)人员,能够处理落户手续。所需资料:自己请求、营业执照及税务挂号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
21、凡在我市企业单位从事以经营管理、商场开发、技能科研等作业,具有安稳的作业和收入,并与用人单位签定劳作合同书的,能够处理落户手续。所需资料:自己请求及单位行政介绍信,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作合同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
22、三投靠(夫妻投靠、爸爸妈妈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爸爸妈妈)人员落户。持两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3、军官家族随军处理落户。所需资料:自己请求、师或旅以上政治机关的随军赞同告诉书及随军批阅书、入伍挂号表及任职指令书、随军家族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
24、作业调集、新接收选用的人员落户。凭调令(或接收选用合同)、调入单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三、迁出户口
25、凡2003年8月7日今后考取我省一般高级学院、一般中等专业校园的学生,入学时可自愿挑选是否处理户口迁出手续。若需处理户口迁出手续,可凭选取告诉书、户口簿到户口地点地公安派出所处理户口搬家证,迁出户口。
26、作业调集、招工招干、出资经商、投靠亲属、购建住宅等跨县(市、区)需求迁出户口的,一概凭迁入地县(市、区)局以上公安机关的户口准迁证等相关资料到户口地点地公安派出所处理户口搬家证。
27、公民离婚后,离婚当事人可持原《居民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定书或调解书或两边协议书到户口地点地公安派出所处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如一方当事人不肯交出原《居民户口簿》,经公安出所压服无效的,可按判定或调解书及相关规则处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常住人口挂号表上注明分户或迁转日期及原因。
四、删去刊出户口
28、因各种原因导致重户需求删去刊出户口的,公安派出所须向县(市、区)公安局上报,由县(市、区)公安机关赞同。
整理一人多户问题。关于作业中发现或大众告发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应当仔细查询核实后,依照有关法令方针规则保存其间一个常住户口,刊出其它重复户口。其间,对归于当事人招摇撞骗不合法落户的,依照谁挂号、谁吊销,谁批阅、谁吊销的准则,由有关公安派出所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分删去吊销相应的户口挂号;对归于当事人未处理户口迁出手续而予落户的,户口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书面告诉其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刊出其原常住户口。
29、被国家搜集服兵役人员刊出户口,凭《入伍告诉书》、户口簿在入伍后一个月内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处理销户手续。
30、刊出逝世人员户口,由亲属到公安派出所处理。凭各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逝世医学证明》或公安部分出具的《居民逝世承认书》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城镇卫生院出具的《居民逝世揣度书》或村(社)委会证明,在三个月内刊出户口,收缴逝世居民身份证。关于作业中发现公民逝世,其户口未被及时刊出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询核实、施行书面奉告和亲属签字的手续后,凭相关证明资料刊出逝世公民的户口并收缴其居民身份证;关于查找不到逝世公民亲属的,经当地村(居)委会核实并盖章后,公安派出所凭相关证明资料刊出逝世公民的户口。
关于公民被法院宣告失踪且已过布告期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法刊出其户口。
31、自2003年8月7日起,凡我市常住户口人员被判处徒刑,被决议劳作教养的,一概不刊出户口,已刊出的仍履行原规则。
32、自2003年8月7日起,凡我市常住户口人员出国、出境,一概不刊出户口(久居的在外)。现已刊出户口的,仍履行原规则。
33、公民出国久居或移民刊出户口。凭出境证件、久居或移民有关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到公安派出所处理户口刊出手续。
关于公民在国(境)外久居或许现已获得外国国籍但没有被刊出户口的,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分或我驻外使领馆承认,原户口地点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刊出其户口。
34、应销而未销户口的,如果在规则的期限内未到公安派出所刊出户口的,社区民警或户籍民警在作业中查询发现,经公安派出所领导核准,公安派出所有权刊出其户口,并在常住人口挂号表中注明原因。
五、户口挂号项目改改变正和补录户口。
35、关于公民请求纠正名字、民族、出世日期、性别等户口挂号项目过失及补录遗失户口的,由户口地点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经逐级呈报县级公安机关或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分批阅后处理。关于公民婚姻状况、作业、服务场所、文化程度等户口挂号项目内容发生变化的,公安派出所户籍内勤依据公民供给有用证明(件)予以改变。派出所对予从前处于有期徒刑以上惩罚或劳教的,或正在服刑,或刑事民事案件未完结等人员的名字、年纪改变不予受理。
(一)改改变正户口挂号项目。
36、归于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业忽略构成的户口挂号项目过失,要在查明有关户籍资料(原件)基础上按规则予以更改。关于自己要求改变和更正户口挂号首要项目对错公安机关忽略构成的,有必要有合理的理由,并按要求供给有关证明,批阅后予以更改。即由公民提出改变和更正请求并供给相关证明资料,经公安派出所受理核对后逐级上报县(市、区)局或市公安局批阅,并依据县(市、区)局或市局出具的改变或更正告诉单在公安派出所处理改变或更正手续。
姓氏、民族改变由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批阅,出世日期改变、更正由市级公安机关批阅。
37、名字改变、更正。为规范人口信息管理,准则不能超越一次改变,特别状况在外。须供给书面请求,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证明,经所长签注定见后,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处理。
(1)学龄前儿童要求改变的,须由监护人提出书面请求;
(2)16岁以下的在校学生须供给自己请求和其地点校园出具的校方赞同更改名字的证明;
(3)爸爸妈妈离婚后需求改变子女名字的。依据公安部(公治〔2000〕74号告诉)规则:关于离婚两边未经洽谈或洽谈未达到一致定见而其间一方要求改变子女名字的,公安机关能够回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秘离婚现实,而获得子女名字改变的,若另一方要求康复子女原名字且离婚两边洽谈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康复,由康复人或爸爸妈妈写出书面请求。公民改变名字之后,应将原身份证交回;
(4)其他人员更改名字须有合理的理由并供给自己请求和作业单位人事部分的证明或村(社)赞同更改名字的证明(还有规则人员在外)。
38、性别改变、更正。
(1)对在挂号或人口信息录入中呈现的人为因素构成过错的,由户籍内勤依据请求人自己的真实状况提出更改定见,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由公安派出所所长赞同后直接处理。
(2)对公民施行变性手术后要求改变户口挂号性别项目的,须持自己请求、指定医院为其成功施行变性手术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资料,经公安派出所所长批阅后,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处理。
39、民族成份改变和更正。需持自己书面请求、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赞同的个人更改民族成份证明书、户口簿等相关资料交户口地点地公安派出所,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后报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批阅。
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更改民族成份的请求:
(1)年未满18周岁,爸爸妈妈(或养爸爸妈妈)两边民族成份不相同,爸爸妈妈(或养爸爸妈妈)请求要求从原依据父或母改为依据另一方的;
(2)年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爸爸妈妈(或养爸爸妈妈)两边的民族成份不相同,自己要求从原依据父或母改为依据另一方的。
(3)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时,尚系幼儿(1-6岁)的子女,在18周岁从前,其民族成份依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的,要求从原依据父亲或母亲改为依据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一方的;
(4)年满20周岁以上,爸爸妈妈两边的民族成份都是少数民族的,自己的民放成份因特别原因填为汉族的,现乐意请求更改为爸爸妈妈恣意一方的。
40、出世日期更正。依照公安部公信传(86)294号传真文件规则,对更改出世日期的,要持稳重情绪,准则上不予更改,特别状况需求更正的,由自己或其监护人提出书面请求,供给相关证明资料,填写《人口信息项目改改变正批阅表》(附后),由公安派出所查询原始出世报户档案和户口迁转档案,民警查询核实,必要时要与相关当事人构成说话笔录,并构成查询报告,经公安派出所所长核对签注定见后,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核准,构成一人一卷,报市级公安机关批阅,并依据市级公安机关出具的《人口信息改改变正告诉单》(附后)在公安派出所处理相关更正手续。
41、公民身份证号码改改变正。由公安派出所及户政部分依据详细实践状况依据有关规则进行改变、更正。
42、其他项目的改变、更正由公民持相关证明资料在公安派出所当场办结。
43、改变和更正后,要将改变和更正状况依照《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挂号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规则的告诉》(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要求,别离填写在常住人口挂号表和居民户口簿上的挂号事项和更正记载栏中,并由承办人签字或盖章。
(二)补录户口的挂号。
44、因各种原因公民户口遗失(或2007年6月1日前市内迁转未落户)的,自己(或监护人)提出书面请求,并供给相关证明,填写《补录遗失户口查询批阅表》(附后),由公安派出所查阅档案资料(原件),民警查询核实,必要时要与相关当事人构成说话笔录,并构成查询报告,经公安派出所所长签注定见后,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核准,构成一人一卷,报市级公安机关批阅,并依据市级公安机关出具的《补录遗失户口告诉单》(附后)在公安派出所处理补录遗失户口手续。
六、特别状况的处理
45、关于持有过期户口搬家证的公民,契合现行户口搬家方针的,应准予落户;不契合现行户口搬家方针的,原迁出地(或学生入学前常住户口地点地)户口挂号公安机关应予以康复常住户口。关于公民持有1995年1月1日从前的户口移证,应奉告其回原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替换新的户口搬家证。
46、丢掉《户口搬家证》或《准予迁入证明》的,拟落户公安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责令其向原签发机关请求,原证件签发地户口挂号机关按原证件内容补发新的《户口搬家证》或《准予迁入证明》,并注明补发状况。
47、关于公民因长时间外出(非出国、出境久居)被刊出户口,现回到原户口地点地实践寓居的,原户口挂号机关依据自己请求及相关资料(原件),按补录户口的相关规则处理。
48、人户别离的妥善处理,关于作业中发现的因为市政建造原因导致居民原户口挂号地址已消失,或许因团体户口地点单位破产等原因导致该团体户口不具实践意义,触及的居民或员工在同一城市其他居处寓居,但没有处理户口搬家手续的,原户口挂号地和现住地公安派出所要加强状况交流,做好宣扬发动,催促有关人员赶快处理户口搬家手续。
关于员工归于单位团体户口,地点单位现已搬家或许和自己随迁家族作业现已调集,但没有处理户口搬家手续的,原单位地点公安派出所应告诉该单位或其主管部分发动、催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户口搬家手续。关于发现辖区内大中专院校结业生将户口滞留在原就读院校已超越两年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诉结业生原就读高校和公安派出捍卫部分,发动其赶快处理户口搬家手续。
49、农村区域之间,因通婚引起的婚出、婚入和离婚妇女返娘家的,子女投靠爸爸妈妈或爸爸妈妈投靠子女的,老弱病残人员投靠亲属抚育的,现役武士复员退伍的,员工退职、退休、经赞同离任和被开除、开除回乡的,学生退学、休学和被开除、被开除回乡的,刑满开释、免除劳教和留场作业人员回乡的,以及有女无儿户,男到女家落户的等,凡有正当理由的,应一概按相关规则准予落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
50、施行特定人群户籍事务预定服务。公安派出所对老弱病残人员处理居民身份证及有关户籍事务,施行预定或上门服务。
51、供给个人户籍证明服务。公民处理户口事务和其它社会事务时,需求出具户籍证明的,户籍地点地公安派出所应为公民自己出具个人户籍证明。从前省厅、市局有关不予出具户籍证明的文件中止履行。
七、详细要求
52、依据《陕西省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建造规范》(陕公通字〔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则,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大众户口申报请求之日起15个作业日内完结查询核实作业,并将公民申报资料及数据规则逐级上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县(市、区)公安机关接到上报资料后,对有权作出的批阅户口批阅事项,应在15个作业日内作出赞同或不赞同的决议,并将批阅成果回来派出所;对无权做出批阅决议的,按规则签注批阅定见并将有关资料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在40个作业日内作出赞同或不赞同决议,并将批阅成果回来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地点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批阅决议5个作业日内,将批阅成果告诉请求人。户口查询资料和批阅资料应在公安机关内部传递,不得让大众自己传递资料。对不契合法令、法规及方针规则的户口申报事项,应当奉告大众不能处理的原因,应向大众耐性做好解说作业。
53、进一步加大作业力度,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分要安排整体户籍民警及派出所民警仔细学习履行省公安厅“户籍管理六条便民利民办法”和《全市公安机关处理户籍施行细则》。使全市户政部分和公安派出所每位民警,了解把握方针,绝不能呈现户政部分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对户籍管理便民利民六条办法不知晓、对《全市公安机关处理户籍施行细则》不了解的状况。县(市、区)局户政部分和公安派出所要进行自查,发现作业不力、办法没有履行的要及时纠正。一起,对各县(市、区)局贯彻履行状况归入09年方针职责查核。
54、本规则中所提户口准迁证、户口搬家证及户籍证明均为制式打印件,且有必要有公民身份号码,如属特别状况下不能打印 ,能够手写,但有必要注明原因,并由经手人签字盖章方为有用。
55、本规则中说到的部分资料,如《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收养证、房产证、婴儿出世医学证明、调令、劳作合同、工商营业执照、交税证明、个人更改民族成份证明书等均出示原件,经公安机关核对无误后留存复印件。
56、户口搬家证上不再标示户口性质,一概填写居民户口字样,迁往外省市的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要求注明户口性质的,按“一元化”施行前的户口性质填写。对“一元化”施行后迁入又迁出的人员,按寓居地或从事作业填写户口性质。
57、施行以寓居地区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以作业差异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计算办法。
58、本规则未触及事项,按现行户籍方针履行。
59、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履行,由市公安局担任解说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