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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合同审查要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6 16:37
运营税改增值税后,公司与公司的协作之间也会生变,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公司的权益,在协作之前往往要对合同进行详细的检查,保证能够合法合理的协作而不吃亏。下面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营改增后合同检查关键。
一、营改增将给施工企业带来的两大危险
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由交纳运营税(价内税)3%,改变为交纳增值税(价外税)11%(征收率3%)。若某具有一般交税人资历的施工企业就某施工项目采纳一般计税办法计税,如没有进项税额能够抵扣,则在工程造价不变的状况下,与交纳运营税比较,税负添加了6.91%。明显,关于无满意进项税额能够抵扣的施工企业,税负添加将成为营改增后面对的第一大危险。
营改增前,单个施工企业在开具发票方面存在两种现象。一种为:为了合作房地产企业下降税负,多开运营税发票,用以扩展建造单位的本钱及费用,下降其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应交税额;另一种为:项目经理为了“收取”承揽项目赢利,存在多开资料发票等景象。尽管,上述行为涉嫌虚开发票罪等刑事违法,但因影响不大,实践中被追查的或许性小。营改增后,假使这种景象依然存在,则施工企业及相关担任人和职责人将或许面对严峻的刑事职责危险,比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该罪违法主体既能够是个人,也能够是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税额达50万元以上且导致国家税款丢失30万元以上,则个人或许单位直接职责人员、单位直接担任人员将或许被判10年以上有期、甚至无期徒刑。而50万元增值税额所对应的钢筋款(不含税)尚缺乏300万元,该数额关于建筑业而言显得适当低,太简单触及。因而,承当刑事职责无疑是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将面对的第二大危险。
二、为了应对上述两大危险,施工企业亟需完结以下六项作业:
(一)对项目进行全面整理,界定新、老项目,并对老项目挑选何种计税办法作出决议计划,决议计划后与建造单位洽谈确认计税办法及索赔。
《运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则》中,规则老项目除了能够适用一般计税办法外,也能够挑选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故施工企业需求对项目进行全面整理,对新老项目进行界定。
关于界定出的老项目,施工企业能够依据本身原有的项目运营状况,猜测或许取得的进项税额抵扣凭据等状况,并测算出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在此基础上,比较简易计税办法与一般计税办法的应交税额,从而做出适用何种计税办法的决议计划。
关于拟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税务机关一般不会提出异议,但问题是建造单位是否会赞同。若不赞同,则施工单位需求与其进行洽谈,经过洽谈,要么持续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要么适用一般计税办法,但因挑选一般计税办法而比简易计税办法添加的税负,则约好由建造单位承当。若经洽谈,建造单位既不赞同挑选简易计税办法,也回绝约好承当按一般计税办法所添加的税负,该种状况下,怎么处理?由于篇幅所限,本文暂不论述。
除此之外,比较疑问的景象是,项目既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也未签定施工合同,但项目实践上在2016年4月30日前现已开工,关于该景象是否归于老项目,从税务总局的文件规则看,难以做出判别。当然,假如施工合同两边经过签定合同的办法清晰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也不存在问题,关键在于建造单位有或许不赞同这么签定,由于项目被认定为新项目或许对其更有利。若施工企业经过测算,适用一般计税办法的应交税额小于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应交税额,则两边没有争议,问题是若呈现相反景象,则施工企业将挑选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而若建造单位不赞同,坚持挑选适用一般计税办法,那么应交税额差额将由谁承当呢?该景象明显不同于上述老项目景象。往后若税务总局出台弥补文件规则,该类项目归于老项目,则应交税额差额的悉数或大部分将由建造单位承当,反之,则由施工单位承当。需求提示施工单位留意的是,遇到此景象,两边能够放置争议,并适用一般计税办法,但施工单位能够提出详细的应交税额差额索赔,索赔能否取得成功,需求等候国税总局的清晰规则。别的,在清晰界定新老项现在,施工企业不宜挑选简易计税办法,不然,一旦税务总局弥补文件规则,该类项目归于新项目,则施工企业将面对短少进项税额抵扣的危险。当然,还能够经过其他办法取得建造单位的索赔,在此暂不评论。
(二)对资质同享形式进行整理并作出调整,以便满意三流合一的要求。
所谓资质同享形式,便是总公司、集团公司接受施工项目并对外签定合同,而实践安排施工,由子公司、相关公司、挂靠人、内部承揽人等完结,并由子公司、相关公司、挂靠人、内部承揽人悉数或许部分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定收购、租借、分包等合同,相关金钱的付出也由他们直接对外进行。
关于一般计税办法,有必要做到“货品(劳务、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合一,才能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得以抵扣。明显,子公司、相关公司、挂靠人、内部承揽人对外签定收购、租借、分包等合同并直接付出相关金钱,无法满意三流合一的要求,则子公司、相关公司、挂靠人、内部承揽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
据此,为了完成三流合一,项目对外签定收购、租借、分包等合同有必要是以总公司、集团公司的名义,并由总公司、集团公司对外直接付款,当然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应由资料供货商、设备租借商、分包单位向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开具。
(三)对现有的合同文本进行全面修订,以满意营改增方针要求,下降税负。
建领城达所从前编撰《“营改增”——施工企业合同条款谋划》一文,经过剖析方针规则,得出影响增值税的主要要素,包含:交税人品种,计税办法,应税行为,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发票的开具时刻、送达时刻、合规性、品种等。此外,该文从一般计税办法应交税额公式动身,比较详细地剖析了销项类合同、进项类合同需求约好的详细事项。别的,建领城达所经过进一步研讨剖析,除上述需求约好的事项外,还需求专门针对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与付款先后顺序、有关违背发票职责的违约补偿职责、约好对立、约好与税务机关抵触等事项进一步作出约好,详细剖析待文再述。
(四)对现有的内部承揽合同进行修订,下降税负的一起,防备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刑事职责等危险。
很多施工企业对施工项意图安排施行,采纳了内部承揽运营的办法,内部承揽人与施工企业签有内部承揽合同,且大部分采用了“自负盈亏”的危险承揽办法。考虑到营改增将给施工企业带来两大危险,故施工企业需求在内部承揽合同中针对两项危险,约好防备危险的详细措施。详细需求约好哪些内容以及怎么调整相关条款,建领城达所将撰文再述。
(五)对施工项目进行交税谋划,以期取得最低的税负。
与运营税比较,增值税具有更大的谋划空间,经过税收谋划,能够大幅度下降税负。以一个年产值50亿元的施工企业为例,经过营改增若下降1%税负,暂不考虑其他要素,赢利将添加5000万元,若添加1%税负,赢利将下降5000万元。依据一般税收谋划原理及办法,建领城达所结合建筑行业的特色及现状,以为谋划能够从以下几个方面打开。
1.资质同享商业形式谋划
正如前所述,资质同享商业形式需求依据三流合一的要求做出相应的调整,不然,进项税额难以得到抵扣。
2.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资料设备收购、租借等谋划
该类谋划直接影响进项税额的抵扣。
3.计税办法的谋划
新老项目不同,计税办法挑选不同;关于难以界定是否为老项意图景象,也能够做出相应的计税办法谋划;清包工工程和甲供工程,除了能够适用一般计税办法,还能够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4.应税行为谋划
如某污水处理厂BOT项目,触及污水处理、设备及管道建造、运营保护服务、管道运送等应税行为,而这些应税行为增值税税率不同,有些还能够享用退税方针。
5.合同架构策划
就某扑朔迷离法律行为,能够经过细化法律行为的办法,来到达拆分合同、兼并合同的意图,从而有利于交税的谋划,如租借施工机械设备,一种为租借机械设备一起出租方供给人员,另一种为单纯租借机械设备,该两种景象,应税行为品种不同,税率不同。
(六)拟定营改增办理手册并进行训练辅导,使手册成为企业相关部分及人员日常作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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