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登记手续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1 11:21事务攻略
当事人两边持所需证件到市民政局提出婚姻挂号请求,由主办人员对提交的证件进行初审后开具婚前健康检查介绍信,两边到指定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之后,当事人两边持指定医院出具的婚检合格证明到市民政局填写婚姻挂号请求书,由主办人员和主管领导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资料进行复核,实行签字手续,一个月内颁布婚姻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挂号管理条例》
许诺期限
1个月
使用场景
1、请求婚姻挂号的男女两边,有必要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外交部有关涉外婚姻挂号规则。
2、凡户口在天津市辖区内的居民同外国人(包含常驻我国和暂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久居我国的侨胞)华裔、港澳台同胞、留学生在国内(内地)自愿婚姻挂号的,男女两边须共同到天津市民政局请求处理婚姻挂号。
3、请求婚姻挂号的男女两边,须向婚姻挂号机关提交规则的证件、证明和相片(详细证件、证明目录见后,相片为两人2寸合影4张,是非、五颜六色均可)。
4、请求婚姻挂号的男女两边,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组织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挂号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5、当事人收取成婚证、离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等婚姻证件,应当按规则交纳证件工本费和挂号手续费。
6、处理婚姻挂号的期限为一个月。
7、下列我国居民禁绝与外国人成婚:(1)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把握严重秘要的人员;(2)正在承受劳动教养和正在服刑的人员
所需资料
一、涉外婚姻挂号所需证件
1、我国公民:(1)身份证和户口簿;(2)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城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再婚须另持离婚证件或爱人逝世证明;2、外国人:⑴自己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⑵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分颁布的身份证件,或暂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⑷外国人和外籍华人所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期限从公证之日起三个月有用;经我使、领馆认证后来我国处理婚姻挂号的期限,从认证之日起半年有用(本规则也适用于华裔)。3、外国侨胞:⑴自己护照或替代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⑵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城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