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索取经济补偿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1 07:47职工讨取经济补偿,发函告诉很重要
恳求人诉称: 2008年1月3日,恳求人受聘至被恳求人单位作业,职务为保安,作业时刻为一天8小时,一个月歇息2天。恳求人在职期间作业尽职尽责,遵从被恳求人的作业组织,很好的完成了作业任务,而被恳求不只没有足额付出恳求人加班费、没有为恳求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及至今仍未与恳求人签定劳作合同。恳求人为此向劳作部门反映被恳求人的违法行为并要求给予补偿,被恳求人却一直不予理睬。恳求人以为,被恳求人的行为已严峻损害了作为一名普通劳作者与弱势新莞人的恳求人的合法权益,恳求人现提出裁定恳求,望裁定委查清现实,支撑恳求人的下列恳求:1、判决免除恳求人与被恳求人的劳作联系。2、判决被恳求人向恳求人付出2010年5月薪酬1900元。3、判决被恳求人向恳求人付出2008年1月至2008年2月加班费589.65元。4、判决被恳求人向恳求人付出2008年2月至2008年12月的二倍薪酬差额16320.83元。5、判决被恳求人付出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4751.25元。(以上算计23561.73元)
【案子成果】
恳求人向东莞市劳作争议裁定院莞城劳作争议裁定庭提交《劳作裁定恳求书》,恳求裁定后,被恳求人向恳求人提出了庭外和解,恳求人遂撤回裁定恳求。
【律师分析】
笔者代理了恳求人。本案是单位不恪守劳作法令法规,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一个典型事例。根据恳求人的陈说,原由是用人单位欲解雇恳求人,所以口头告诉当事人不要来上班了,一星期往后,又发快递至恳求人老家,奉告其接到告诉后去上班,否则按主动辞去职务,给予解雇处置。笔者主张恳求人当即以EMS方法反发一封《免除劳作合同(劳作联系)告诉书》至单位,阐明单位违背劳作法及劳作合同法,恳求人因此而提出免除劳作合同。
笔者以为,《免除劳作合同(劳作联系)告诉书》这份书面文件能起到很大效果,也打消了单位打法令的擦边球“合法”解雇职工的想法。发送此函,能让劳作联系得以清晰免除。假如不发,有些单位依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职工无正当理由常常旷工,经批判教育无效,接连旷工时刻超越15天,或许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刻超越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开除”的规则及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对职工“走人”后按接连旷工15日核算,然后奉告职工严峻违背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因职工的差错行为而予以解雇,继而以此为由到达“合法”解雇职工的意图,并拒付经济补偿金。尽管《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现已于2008年1月15日废止,但单位根据其拟定的规章制度解雇职工仍是有理由的。
所以,律师主张:为防止裁定后因在辞去职务原因上有争议,职工因用人单位差错而辞去职务时,应当及时向单位发送书面文件,指出单位的违法之处,阐明免除劳作联系的原因,以便为职工争夺合法的经济补偿扫清妨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