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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有哪些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5 10:07
民事诉讼有以下特征:
1、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发作争议的民事法令联系
民事法令联系是法令承认的权力主体对人或物的联系,这种联系的内容为民事权力和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不实行或许不适当实行,必定引起争议,发作胶葛,当一方当事人把它诉诸司法处理,就成了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要处理的,正是发作争议的民事法令联系是否存在,以及权力责任怎么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发作争议的民事法令联系是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这一特点是民事诉讼差异于行政诉讼和方式诉讼的显著标志。
2、民事诉讼的诉讼主体不只包含当事人,也包含法院和检察院
所谓诉讼主体,是指其所送行为能够导致民事诉讼程序发作、改变和消除的那些主体。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是这样的主体。
3、民事诉讼是分阶段、按次序进行的
民事诉讼是一个接连进行的活动进程。我国民事诉讼法把这个活动进程分红申述和受理、庭前的预备、开庭审理、裁判、上诉和履行等六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的使命,并且上一个阶段的使命完成了,才干开端下一阶段的作业。但这并不是说每一个民事案件都要阅历这六个进程。
4、民事诉讼活动有必要严厉依法进行
民事诉讼活动是一种司法活动,有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有必要严厉遵守法令规定。违法的诉讼活动没有任何法令效力。违法诉讼活动如是人民法院进行的,当事人能够经过行使上诉权和再审请求权要求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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