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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与刘某婚内签订财产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7 11:43
咱们知道,夫妻能够签定协议约好夫妻共同产业归属。可是很多人不知道只要当夫妻产业协议主体适格,意思表明实在,内容不违法时,才干有用。那夫妻产业约好协议有法令效力吗,今日,听讼网小编为您回答这一问题。
婚内签定产业协议,夫妻产业约好协议有法令效力吗:
一般情况下,只需建立条件契合,则约好具有法令效力。
[案情总结]
现原告赵某在离婚诉讼中反悔,法院应当确定产业切割协议没有收效。
[案情介绍]
原告赵某与被告刘某于2004年3月18日挂号成婚,婚后两边购买321号房子一套,购房款62万余元,其间以赵某名义向中国工商银行借款32万元,321号房子挂号在赵某名下。婚后因为赵某与别人存在不正当关系,导致夫妻两边发生矛盾,两边爱情决裂。2009年11月1日,赵某作为甲方与刘某作为乙方签定《夫妻产业约好协议》,约好:“一、不论离婚与不离婚,甲方(男方)自愿抛弃此处房产,此房子归乙方(女方)一人一切,今后归于乙方(女方)个人产业。二、假使离婚,离婚后债款没有还清,此房子的一切借款债款甲方(男方)愿无偿帮乙方(女方)还清。”2009年12月30日赵某作为甲方,刘某作为乙方签定《离婚协议书》,约好:“一、因男方再次走落发,视为与女方无法共同生活而挑选离婚,自愿抛弃房产,将现有住宅一套321号房子归女方一切。……”《离婚协议书》签署后,赵某与刘某并未处理离婚手续。2011年3月,赵某以两边爱情确已决裂为由申述要求法院判定其与刘某离婚,依法切割夫妻共同产业321号房子。刘某辩称,其与赵某有婚内产业约好,故要求321号房子归其一切。
[小编点评]
从法令规则上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三)》第十四条的规则,“当事人达到的以挂号离婚或许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产业切割协议,假如两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确定该产业切割协议没有收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产业进行切割。”本案中《离婚协议书》和《夫妻产业约好协议》均是以离婚为条件的产业切割协议,现原告赵某在离婚诉讼中反悔,法院应当确定产业切割协议没有收效。
从法理上看,当事人达到的以挂号离婚或许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产业切割协议,能够理解为附条件合同,挂号离婚或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即为合同的收效要件。实践中,建议离婚的当事人一方在签署协议时或许会在产业切割、子女抚育、债款承当方面做出必定的退让,意图是期望顺畅离婚。因为种种原因,两边未到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或许到法院离婚时一方反悔不愿意依照原协议实行,要求法院依法进行裁判。
因为离婚问题事关重大,应当答应当事人重复考虑、洽谈,只要在两边终究达到一致意见并到民政部门或许到法院自愿处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附条件才可视为现已建立。假如两边协议离婚未成,当事人一方有反悔的权力,事前达到的离婚协议没有收效,对夫妻两边均不发生法令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子的根据。我们阅读到这儿信任现已对文章有所了解,假如我们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我们到听讼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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