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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有条件限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3 04:32

住宅公积金是社会保障里面临我们在住宅上一种很好的福利,这是许多年轻人都知道的一点。可是,在实践中,有的人用住宅公积金告贷后想要提早还款。那么,提早归还住宅公积金告贷是否有条件约束?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什么是住宅公积金
住宅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员工缴存的长时间住宅储金。
二、提早归还住宅公积金告贷是否有条件约束
告贷人告贷后,想提早归还部分告贷的,应具有以下条件:
(1) 提早一个月向银行提出请求。
(2)第一次提出提早部分归还住宅公积金告贷的,应在原告贷合同实行一年今后。
(3)提早归还的金额不得少于原告贷合同约好的六个月的还款额。
(4)部分提早归还后剩下的告贷余额的还款期限不得超越原告贷合同约好期限的剩下期限。
(5)部分提早归还后剩下的告贷本金余额仍采纳与原告贷合同约好的相同的归还方法归还。
三、住宅公积金的特色
(1)普遍性,乡镇在职员工,不管其工作单位性质怎么、家庭收入凹凸、是否已有住宅,都必须依照《法令》的规则缴存住宅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处理住宅公积金缴存挂号或许不为本单位员工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建立的,住宅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利责令期限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能够按《法令》的有关条款进行处分,并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员工缴存的住宅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员工交纳必定的金额,并且住宅公积金告贷的利率低于商业性告贷;
(4)返还性,员工离休、退休,或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户口迁出或出境久居等,缴存的住宅公积金将返还员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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