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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的不是本人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1 08:57
在实际社会中,信任有不少人都了解到有些人租房时,会托付自己的朋友、亲人前去看房并租住。在确认租住时,对方也把自己的姓名签在租房合同上。对此,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有关不是自己订合同的是否有用,期望共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协助。
签订合同的不是自己有用吗
无效。归于效能待定合同,没有发生法令效能。
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则,行为人没有署理权、逾越署理权或许署理权停止后以被署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未经被署理人追认,对被署理人不发生效能,由行为人承当职责。相对人能够催告被署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署理人未作表明的,视为回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好心相对人有吊销的权力。吊销应当以告诉的方法作出。
假如是房子租借者将房子转租与你,也应该获得房东的赞同,不然没有法令效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赞同,能够将租借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借合同持续有用,第三人对租借物形成丢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丢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赞同转租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不是自己订合同的是否有用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在签订合同时,租客自己应获得房东的赞同,将房子转租与你,不然该合同失掉法令效能。假如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相关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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