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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是否有权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4 05:34
网友发问:
在两年前,我与老公刘某经你们法院调停离婚,10岁的儿子由刘某抚育,调停书中明确规定坐落漓江花园小区的80㎡房产归儿子刘某佳个人一切,在离婚后也将房产过户到了儿子名下,但是在上个月我在某一房产中介公司看见出卖儿子房产的信息,经了解,刘某近两年嗜赌如命,为了还赌债而处置我儿子的房子,请问刘某作为监护人有权处理被监护人刘某佳的产业吗?
律师回答:
你好!关于这类问题,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实行监护责任,维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产业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产业。监护人不实行监护责任或许损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当责任;给被监护人形成产业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爸爸妈妈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实行监护责任,维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产业和其他合法权益,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如严重疾病需求医治、出国留学等,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产业。就你所说的状况,刘某作为你儿子的法定监护人,仅是孩子产业的代管人,而非产业的一切人,因而,刘某是不能恣意处置你儿子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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